新石器时代,境内即有先民在越河川道及汉江两岸繁衍生息。据文物部门调查和考古发掘,在全区境内,已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四十
余处.夏代,安康属梁州的一部分。据中国最早的地理著作《尚书
禹贡》记载,将全国分为九州,称“华阳黑水惟梁州”,唐代学者认为梁州为今汉中、安康、商洛一带。春秋战国时期,安康处“秦头楚尾”,地扼南北要冲,公元前611年庸国被秦、巴、楚三分,安康成为秦楚必争之地。南北朝时期,安康先属南朝,后属北朝,先称直州,西魏废帝三年(公元554年)设金州,因越河川道出麸金得州名,隶属魏兴郡。南北朝时期,安康先属南朝,后属北朝,先称直州,西魏废帝三年(公元554年)设金州,因越河川道出麸金得州名,隶属魏兴郡。隋朝复设西城郡。唐、五代、宋设金州安康郡,辖西城、汉阴、平利、旬阳、�U阳、石泉等六县。明代仍设金州,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汉江洪水覆没金州城,遂于城南赵台山下筑新城,并易名为兴安州,属汉中府。清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兴安州迁回老城。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改设兴安府,并汉阴县地设安康县,领安康、平利、旬阳、白河、紫阳、石泉等六县,属陕西布政司领。辛亥革命后,即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陕西省撤消府、州、厅,省下设道、县两级,安康在清代六县基础上新增四县归汉中道。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废道而直隶于省;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设为陕西省第五行政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十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1月27日安康全境解放,于12月设立陕甘宁边区安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5月改为陕西省安康分区专员公署,1950年7月改称陕西省人民政府安康专员公署。地级安康市于2001年元月1日成立。
安康市位于祖国版图中部、陕西东南部,国土幅员在北纬31°42′―33°49′、东经108°01′―110°01′之间,国土面积23529平方公里,占陕西省国土面积的11.4%。本市南依大巴山北坡,北靠秦岭主脊,东西宽约200公里,南北长约240公里,汉江由西向东横贯,构成“两山夹一川(江)”的自然地貌。全市最高海拔2964.60米(秦岭东梁),最低海拔170米(白河县汉江出境处),海拔高低相对差为2794.6米。
安康市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垂直地域性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宁陕、镇坪12℃左右,其他各县15℃左右。全市日照时数在1495.6小时(镇坪)―1836.2小时(白河)之间。年降水量在750毫米―1100毫米之间。全市无霜期210―270天,平均8个月以上。主要气候特点是:冬季寒冷少雨雪;夏季多雨并有伏旱;春暖干燥;秋凉湿润并多连阴雨。主要灾害性天气是伏旱、暴雨和连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