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新华街道特产

瓦房店黄元帅苹果

瓦房店黄元帅苹果,产地位于大连瓦房店市,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瓦房店市所辖太阳街道,许家屯镇、老虎屯镇、得利寺等25个乡镇286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1°13'-122°16',北纬39°20'-40°7'。生产面积5.8万亩。2014年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为瓦房店市许家屯镇水果储藏协会。 瓦房店市独特的自然地理生态环境,是形成黄元帅苹果独特品质的重要条件,瓦房店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千山余脉由东北向南延伸,形成低山、丘陵、平原、陆地和滩涂结合的多种地貌类型,年平均气温8.3—10.3°C,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四季分明,无霜期165-185天,平均降水量540-759毫米。栽培面积广,日照时数长,昼夜温差大,当地气候条件非常适合黄元帅苹果生长。 瓦房店市具有百年苹果栽培历史,积累了丰富的苹果栽培经验,培育出瓦房店黄元帅苹果典型的品质特性:果形端正、果面光滑、果色橙黄、肉质细腻、酸甜适度、清脆可口、耐储运等优良的品质特性。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瓦房店许屯镇水果储藏协会为提升特色产业规模,提高产品质量,聘请了果树专家组织会员进行标准化 培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协会成员利用本地优越的地理环境因素,大面积种植;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黄元帅苹果,并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提高了广大农民生产黄元帅苹果的积极性。

瓦房店红富士苹果

瓦房店红富士苹果,产地位于大连瓦房店市,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东至万家岭镇帽山村,西至驼山乡大魏村,北至李官镇矿洞山村,南至谢屯镇沙山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1°13'-122°16',北纬39°20'-40°7'。生产面积23.6万亩。2011年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为大连兴业源福乐多果菜专业合作社。 瓦房店市栽培苹果始于1902年,是全国闻名遐迩的“苹果之乡”,1986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果品生产基地。瓦房店市地处辽东半岛中西部,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平均气温8.3-10.3℃,无霜期165-185天,平均降水量540-759毫米,中性沙壤土,优良的生态环境和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造就了该地区苹果独特的品质,特别是红富士苹果高于国内其他产区苹果质量。 瓦房店红富士苹果果实个头大、平均果重200g,果实圆、果形端正、果面平滑、色泽鲜艳,果皮薄、果肉黄白,肉质细、致密,果汁多、酸甜适度、清脆爽口,富含钙、磷、铁、维生素B2、维生素C等营养元素。 近年来,为做强做大苹果产业,瓦房店市实施科技兴果战略,出台了扶持苹果生产的优惠政策,大力推广果树配方施肥、声波助长、苹果套袋、果树授粉、高光效剪枝、顶凌春灌、铺设反光膜、生物和物理防治病虫害等方面新技术。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完善了苹果生产、加工、包装、储运及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农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2006年,瓦房店市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评为“中国优质果品基地重点县(市),同年又被评为“中国苹果20强县(市)”。目前全市有各类苹果40万亩,2200万株,年产量40万吨,年产值12亿元,苹果产业已经成为瓦房店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