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送米传说

  • 项目编号:
    Ⅰ—10
  • 类别:
    民间文学
  • 类型: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安安送米传说”起源于《后汉书〈列女传·姜诗妻〉》 ,《华阳志·蜀志》 《东汉观记》等文献先后都有记载,明成祖曾作赋诗盛赞姜诗一家的孝行,元代人郭宋敬将其编入《二十四孝》 ,后经民间演绎,一直流传至今。“安安送米传说”主要描述了在东汉永平年间,孝泉镇出了一个大孝子姜诗、孝媳庞三春,夫妻都很孝敬母亲,姜诗被举荐为孝廉,被皇帝钦点为江阳(今泸州)县令,姜母后来听信谗言,逼姜诗休妻,庞氏被休后,仍然以纺织、拾柴换米、买鱼供养婆母,庞氏的孝行感天动地,不就姜家的舍侧井里冒出了味如江水的井水,且每日从井里跳出两尾鲤鱼供母食用。姜诗的儿子姜安安当时只有七岁,得知母亲被休后,非常难过,担心母亲受饿,于是每天将带去学堂的学米抓一把藏起来,积多了就给母亲送去,好让母亲吃一顿饱饭。安安行孝,感人至深,后姜母明辨是非,叫儿子将庞氏接回家中,一家人终于团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完整地歌颂了母子亲情,是人间孝子的绝唱,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

申报地区或单位:
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人民政府

保护单位:
德阳市旌阳区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