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医药文化(采芝林传统中药文化)

  • 项目编号:
  • 类别:
    非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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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获:
    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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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芝林传统中药文化是岭南中医药文化的典型代表,“采芝林”创立于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由广东南海河清堡黎氏同族四人合股,“兴药济世”为宗旨,创办的前店后坊中药铺,经营中药配剂为主,兼营膏丹丸散成药。20世纪30年代,采芝林制作的清火眼丸、枇杷膏已成招牌药50年代公私合营后,一改传统前店后坊的经营方式,中药店与制药业务分离;90年代中期成立以“采芝林”为商号的大型药业连锁企业。

采芝林立足岭南地区浓厚的中药文化氛围,经营范围涉及药材种植、收购、加工炮制、中药配剂和成药出售等领域,其中辨药与加工炮制承继了采芝林一贯的传统,如通过眼看、手摸、鼻闻、品尝和水试、火试等手段,以药工经验与见识辨别药材真伪优劣。采芝林结合岭南地区“药食同源”的习俗,注重“饮片入药,生熟异治”,最大程度保留与传承了传统中药饮片炮制工艺,其水制、切制、干燥(包括日晒)、炮炙等每个环节都有严格标准,并根据药性差异和临床需要选择醋炙、蜜炙、盐炙、蒸制、煮制、煅制等不同炮炙(制?)方式。所有饮片炮制以茸片加工最具传统特色,从整茸、扎茸、刨茸到排茸、包装,全凭药工师傅多年经验而因材施艺。

在延续传统制药工艺的同时,采芝林也注重立足岭南用药传统,汇集四方道地好药。岭南地区独特的人文地理环境,使岭南用药传统自成风格,同名异物,炮制方法独特等情况十分常见,如“法半夏”、“马钱子粉”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在名称和炮制方法上有所差异,对此采芝林坚持以岭南用药传统为准,并参与制定了《广东省习用药材标准》。

自创立以来,采芝林秉承“兴药济世”的经营宗旨,立足于岭南地区独特的自然和文化资源,注重延续岭南优秀传统中医药文化,对岭南传统中医药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科学价值,对我国传统医药文化,特别是药学的继承与弘扬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特别是以西医为医学体系坐标的现实,使采芝林传统中药文化受到严重的冲击,加之近年来中医传承方式的转变,造成采芝林药工的辨药和药材炮制加工技艺处于濒危的境地,如不加强保护,将有失传的危险。

申报地区或单位:
广州市

保护单位:
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