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彩(虎头花灯)

虎头花灯是惠州市龙门县鹤湖虎头村的独特灯彩艺术,是每年农历元宵节期间当地民间吊灯习俗的重要载体。据清咸丰《龙门县志》卷三风俗篇记载,“上元张灯,或为花草虫鱼龙马之像,或为人物故事,运机能动。有绝妙逼真者,箫鼓喧阗,自夜达旦。生子者,是夕盛为酒馔,延族属燕饮于祠。以齿序曰‘饮灯’。越夕族属合酬生子者曰‘酬灯’。现主要分布于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鹤湖虎头村,以及麻榨镇、龙华镇、龙江镇、平陵镇,并流传至邻近从化、增城、佛冈、博罗等地。

      虎头花灯以竹、线、纸为主要材料。其制作主要包括了扎架、卷制灯带、制作灯斗与凤鸡、剪刻彩纸、裱糊组装等5道工序。虎头花灯的造型独特,体型硕大,高4.6米,宽1.1米,整个灯体须由宝盖、三个圆球体、以及长长的灯带所组成。由于虎头花灯是用于“报丁”的庄严场合,故在规格和制式上都有明确规定。其外形为六边形垂直式棱柱体,整体结构分为上、中、下三托,以一个宝盖连着一个圆球体为一托,象征人的辈份,分别代表父、子、孙三代,寓意能代代相传,子孙满堂。三个圆球体上面的三个宝盖,其直径由上到下分别为1.1米、0.9米、0.7米。均呈等边六角形,被民间比喻为“天”,且一半代表着“福”,一半代表着“禄”,寓意上天会赐给福与禄。宝盖四周均裱以黄、红、绿、紫的彩色花边,鲜丽夺目。三个圆球体直径分别为1米、0.8米、0.6米,其骨架的每一面都要呈现五角星形。它们自上而下依次象征太阳、地球和月亮。在上托宝盖下还吊挂有一个红身彩尾的雄性凤鸡,象征新生的小男孩,寓意吊灯添丁。灯带装饰多是虎头花灯的另一特点。整个灯体共缀挂有48条灯带,三个圆球体即均匀地吊挂着如缤纷垂廉般的灯带。其中第一托宝盖均匀挂着“闲带灯带”“菊花团灯带”“公仔牌灯带”“上下莲花灯带”各六条,第二托宝盖挂着18条“闲带灯带”,第三托宝盖挂着6条“闲带灯带”。这四种样式灯带分别象征一年的春、夏、秋、冬四季。此外,整盏花灯还挂有纸制锥形灯斗9个,里放圆形小瓷碟,小瓷碟中间放着一枚铜钱和灯芯,称为“上油灯”,寓意长长久久,九代同堂。

 近年来, 随着人们民俗观念淡化,电视、网络等新媒体的普及与文化生态的改变,加上花灯制作受传统习俗供求的局限,使虎头花灯的传承与发展面临愈加严峻的困境,亟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申报地区或单位:
惠州市龙门县

保护单位:
惠州市龙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