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会(渔灯节)

  • 项目编号:
    Ⅹ-81
  • 类别:
    民俗
  • 类型:
    新增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灯会是中国民间传统的群众性节庆活动,它流行于全国各地,在海外华人聚居区也颇为盛行。灯会多出现在元宵节期间,也有些地方在农历七月十五举行灯会,不同地区的灯会特色各不相同。
“元宵节”也称“灯节”,元宵燃灯的风俗起自汉代,唐宋时得到进一步发展,明清时期各地灯会活动已经达于鼎盛。按照传统习俗,正月十五月圆之夜,人们要张挂和燃点各式各样的彩灯,同时举行观灯、赏灯、赛灯等庆祝活动,以祈阖家团圆、人寿年丰。以灯会为中心,各地形成了猜灯谜、吃元宵、走百病等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元宵节俗。
  随着时间的推移,元宵节的活动日益丰富,不少地方在元宵节庆中增加了耍龙灯、耍狮子、踩高跷、划旱船扭秧歌、打太平鼓、抬阁等传统民俗表演,使灯会显得更加热闹红火。
  渔灯节是山东省烟台市沿海渔民特有的一个传统民俗节日,它流传于烟台地区的山后初家、芦洋、八角等十几个渔村,至今已有五百多年的历史。起初,烟台沿海渔民未能完全摆脱对农耕文化的依附,将陆地习俗搬到了船上。随着历史的变迁,渔家文化不断发展,在烟台地区形成了渔灯节的雏形,其后这一节日逐渐从传统的元宵节中分化出来,成为渔民专有的节日。农历正月十三、十四午后,烟台沿海渔民从各自家中出发,抬着祭品,高举彩旗,一路燃放鞭炮,先到龙王庙或海神娘娘庙送灯、祭神,再到渔船上祭船、祭海,最后到海边放灯。
  渔灯节是胶东沿海地带渔家文化的典型代表,具有鲜明的渔家特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渐渐融入渔民生活,成为胶东渔民习俗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申报地区或单位:
山东省烟台市

保护单位: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