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戏(川北灯戏)

  • 项目编号:
    Ⅳ—4
  • 类别:
    传统戏剧
  • 类型: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相关地域:
  • 荣获: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灯戏(川北灯戏)”是由川北民间的花灯表演演变而成的地方剧种,因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都十分贴近农民和农村生活,有“农民戏”之称,主要流行于南充市、绵阳市、广元市、巴中市等地的部分市县,是北川地区覆盖面最广、影响最大、群众基础最为深厚的传统民间艺术形式之一。川北灯戏以生活小戏为主,喜剧、闹剧见长,丑、旦主演的对对戏(一男一女)或架架戏(3个人物以上)居多。剧目大多取材于劳动人民尤其是农民的生活,对题材内容的演绎多出于农民的视角,语言质朴生动、风趣诙谐,充满了浓郁的泥土气息。丑角表演是其突出的表现手段,极具娱乐性,被称为“喜乐神”而深受欢迎。“灯戏(川北灯戏)”的表演继承和发扬了民间歌舞灯的特点,载歌载舞,活泼欢快。其丰富多彩的身段、步法表演,大多来自人们的劳动生活或熟悉的动物体态,以及对木偶、皮影、猴戏、剪纸等民间艺术的模仿、借鉴,表演起来情趣盎然,富于生活气息。“灯戏(川北灯戏)”的音乐源自川北地区的民歌小调和祭祀音乐等,结构短小,曲调优美,节奏流畅,与川北地区的方言俗语结合紧密,相得益彰。
该项目已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申报地区或单位:
南充市川剧团

保护单位:
南充市川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