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珍珠灯

  • 项目编号:
    4-Ⅲ-9
  • 类别:
    传统舞蹈
  • 类型:
    代表性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浮梁县兴田乡潭口村的民间舞蹈《珍珠灯》灯彩活动历史悠久,它始于唐玄宗年间(公元712-765年),一千多年来,浮梁县兴田乡潭口村一直坚持每年农历正月十三至十五举办这一灯彩活动,从未间断过。《珍珠灯》始称《五谷丰登灯》,到北宋真宗年间,改用皇帝所赐之名《珍珠灯》,灯队中增加了半副銮驾灯(即:大刀、铜锤、斧钺灯各一对)。这样既含有庆贺色彩,又含有浓厚的祭祖色彩,既含有感谢皇帝赐名的盛恩色彩,又含有威严的皇权色彩。在中国众多灯彩中,由皇帝赐给灯名的仅有少例。为维护其严肃性,规定每年农历正月十三至十五日三个晚上舞灯。《珍珠灯》因是皇帝赐给潭口村全体村民的御用灯彩,只有潭口村村民享此荣耀,规定灯彩只能在本村舞,不得出村庄。《珍珠灯》灯彩活动包括起灯、祭祀、游灯和表演活动及收灯,有一整套严格的规定和规范的程序。整个活动过程环环相扣、井然有序、有始有终。

历史渊源

口村距今已有九十六代。相传,在唐玄宗开元年间,该村原有九姓同居,且九姓皆有人在京城做官。后来,其中有八姓犯上,要株连九族,惟汪姓没有被牵连。消息很快传到了村里,聪明的村民立刻想出了对策。当时各户在门口都挂有灯笼,上书其姓,为了避祸,潭口村在一夜间,其他诸姓均将灯笼上的姓氏改为汪,从而避免了一场灭族之灾。

为了庆贺潭口村逃过一劫,秋收后,村民们各家各户纷纷扎灯起舞,一是感谢列祖列宗在天之灵的保佑。二来也表达自己内心的喜悦,并将所扎灯彩取名为《五谷丰登灯》。

《五谷丰登灯》延续了二百多年。到了北宋真宗时期,潭口村有位汪本老先生在京城给太子当老师,在汪本老先生的辛勤培育下,太子日益成材,老先生与太子的感情也日渐加深。不久,汪老先生患病去世,太子痛哭不已。真宗皇帝为了悼念汪本老先生,特封潭口村前的拱桥为“官步桥”,文官到此要下桥,武官到此要下马。封潭口村的《五谷丰登灯》为《珍珠灯》,并赐给半副銮架相伴,即:大刀、铜锤、斧钺。从此,这独一无二的《珍珠灯》,代代相传,直至今日。

据了解,潭口村的《珍珠灯》规定每年只准舞3个晚上,始于正月十三,止于元宵节。

表演内容

在有着一千余年历史的浮梁县兴田乡潭口村,至今保留着一种元宵节迎送珍珠灯的习俗。珍珠灯由乐队、头灯、珍珠灯、半副銮驾灯、板凳灯组成。乐队,由大小唢呐各两个和一套锣鼓组成;头灯,是一盏竹制灯架,外形似宫灯形状的灯,上书金色“国泰民安”四个大字,上下两圈围着黄色丝条。持灯者是本村威望最高的老人,他头戴礼帽,身穿长袍,在灯队前举灯前导;珍珠灯即由形似华盖的整棵竹子做成,一般取十二节,闰年取十三节,竹丫上挂满香火,顶端有一长方形灯笼,上写“五谷丰登”四字,远远望去,灯如颗颗珍珠在闪烁。半副銮驾灯是由大刀、铜锤、铖斧灯各两盏组成,由村中六名青壮年高举,尽显皇家之威严。板凳灯(又名朝天凳)由三十六条板凳,七十二盏灯组成,它寓意着皇家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





申报地区或单位:
景德镇市浮梁县

保护单位:
景德镇市浮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