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春社

  • 项目编号:
  • 类别:
    非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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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地域:
  • 荣获:
    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高要古为百越之地,处“两广”地理要冲而成为西江流域重镇。自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就与中源和江南对接交流,是古代中原文化向岭南传播的重要通道,亦为岭南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在高要,受古代中原文化影响最深远的莫过于社稷信仰文化。

社稷崇拜是古代中国的传统礼制,高要围绕社稷崇拜的“春社”民间习俗遍布全境,高要的社稷坛可谓深得殷周时代“植木为社”、“立石为坛”的旨趣。现存高要5000个以上密集分布各村的“社坛”,现存的社稷坛仍然同各乡村(街道)社区保持着严整的配属关系,各村有大社,每个坊巷入口有小社,这些社稷坛仍可窺见得自远古中原正统文明的“遗传密码”,以社稷坛为核心的“春社”庆典也一直在延续。据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刻本)《肇庆府志》卷九“地理志”三“土俗”“春社”记载:祈谷,醵钱市酒肴祀神,聚而群饮乃罢。秋社亦然。

“高要春社”周期较长,从农历二月初延续到二月下旬。春社日一般由村中父老择定全村拜大社的吉时,全村社众齐集大社拜祭,然后各坊分别祭自己的小社。社祭之后,各村拜祭本村村庙的各神,然后把村庙各神“行官”请出来参加春社庆典,举行形式多样的巡游活动。巡游后,各村在平整地择吉时举行传统的抢炮活动,常见的有新婚炮、添丁炮、龙母炮等。祭社“分胙”是“高要春社”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而午、晚宴是社日的高潮,“家家扶得醉人归”的愉悦场面为“高要春社”打上了圆满的句号。“高要春社”在保留传统庆典活动的同时,也融入了岭南文化的许多要素,呈现出更加浓厚的愉悦氛围,各种节日行事和高超技艺异彩纷呈。

高要的社稷坛序列和春社庆典见证了岭南地域社会发展的历史,融入了百姓爱祖国、爱乡邦的高尚情操,是乡村社区的精神家园,乡村的优良传统和美德通过春社习俗得以传承和弘扬。同样,社稷坛及其行事在岭南地域社会承担了诸如乡村基层秩序、民间社会管理、维系文化价值等等实用功能,曾经是乡村基层社会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在目前乡村自治中仍然发挥着一定的影响。

申报地区或单位:
肇庆市高要市

保护单位:
肇庆市高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