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瑶“讨僚皈

  湖南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七十九:

  

  花瑶“讨僚皈”

保护单位: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主管部门:隆回县文化局

  “讨僚皈”是隆回花瑶特有的传统节日,是隆回花瑶区别于全国各地瑶族的独特文化现象,流传于隆回县境西北部的虎形山瑶族乡、小沙江镇、大水田乡、麻塘山乡境内等隆回花瑶聚居区。“讨僚皈”系花瑶语言音译,意思是逃脱凶恶的菩萨,举办“讨僚皈”,曾经是花瑶同胞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求生存、求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正是这样一项措施,使得花瑶这一瑶族独特的分支得以繁衍生息,其独特的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如今,花瑶“讨僚皈”已经发展成为进行文化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文化活动。

  花瑶“讨僚皈”每年举行两次,第一次每年农历七月初二至初四在虎形山瑶族乡茅坳举行,第二次每年农历七月初八至初十在虎形山瑶族乡崇木凼举行。节日起源于历史上花瑶先民反抗封建朝廷压迫的斗争。元天启元年(1358),祖籍江西吉安府的花瑶先民遭到官兵驱赶杀戮,四处奔逃。许多老弱妇孺逃走不动,只好躲在鹅颈大丘的黄瓜、白瓜架下,才幸免于难。花瑶为感谢黄瓜白瓜架救命之恩,起誓“永传后代,要越过古历七月初二日才能吃食黄瓜、白瓜。”并定于七月初二至初四举行集会,以示纪念,定名为“讨僚皈” 。最初在大托举行,清末才改至茅坳举行。清雍正元年(1723年),汉族豪绅廖元翁带200余人追杀麻峒回姓七姐妹,遭反抗,便向朝廷谎报瑶族造反,清廷遣兵数万进行镇压,后因久攻不下而议和。为纪念此次战争,花瑶先民决定将节日“讨僚皈”增加为每年举行二次,第一次举行的时间和地点不变,第二次在七月初八至初十举行,地点定在崇木凼举行。

  早期,花瑶“讨僚皈”主要是以祭祀祖先、文化娱乐的方式为掩护,研究本民族自身发展、抵御朝廷镇压、发展民族经济的节日活动。在这样的集会中,花瑶各部落头人相互交流人口发展、经济进步尤其是收集到的朝廷以及地方政府对花瑶的政策信息,并研究出对策。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花瑶同胞感恩党的民族政策,赋予了“讨僚皈”新的内涵。现在,花瑶“讨僚皈”已经成为商讨民族团结、展示民族文化、发展边境贸易、发展民族经济的盛会。

  “讨僚皈”不但承载着花瑶许多重要历史文化信息,而且荟萃了花瑶各类民间艺术的精华,花瑶服饰、花瑶挑花、花瑶山歌、八音锣鼓、开台锣鼓、挑花舞、梆子舞、咚咚舞等等,为各类文学艺术创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源泉。同时,花瑶对歌传情、喝拦门酒、坐联桌席、打滔、抹泥巴等古朴独特的民俗风情也得到了集中体现。

  “讨僚皈”是一个促进民族团结的盛会。节日期间,周围各民族人们甚至国内外各地的客人也远道赶来,与瑶民共度节日,共享快乐,大家欢聚在美丽的瑶山,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团结之歌。随着近年来政府保护文化遗产力度的不断增大,当地政府和文化部门对花瑶文化资源进行了挖掘整理和适度的旅游开发,花瑶“讨僚皈”已经成为花瑶文化的最大亮点,每年都有重大文化活动,吸引了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国的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