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大亚湾渔家婚嫁)

  • 项目编号:
  • 类别:
    非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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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地域:
  • 荣获:
    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大亚湾地区古来就是疍民的聚居地之一,明末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称,“諸蛋以艇為家,是曰蛋家。其有男未聘,則置盆草于梢;女未受聘,則置盆花于梢,以致媒妁。婚時以蠻歌相迎,男歌勝則奪女過舟。”大亚湾渔家婚嫁是大亚湾地区疍家渔民人生礼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留了沿海疍民“蛮歌相迎”等传统婚嫁礼仪,是传统上疍家渔民“浮家泛宅”生活的缩影。现如今,大亚湾渔家婚嫁主要分布在惠州市大亚湾地区的沿海疍民聚居村落,包括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澳头街道办东升村、前进村、金门塘村和霞涌街道办霞新村。

      大亚湾渔家婚嫁习俗重礼仪,订婚日、赏花日和结婚日等礼仪程式均有着严格的传统规范,在人们的婚俗中传承、延续至今。其中,赏花日中男子剪发、“赏花”等仪式环节,带有明显的“临娶始冠”的仪式特征,可能是中国传统“冠礼”在沿海疍民中的某种异化形式;同时,当天人们拜祭大王爷的习俗,或许与潮汕地区对“三山国王”的信仰有着一定的联系性,侧面印证了人们对其祖辈迁徙路线的传说。而其仪式过程“舟船迎亲”、唱咸水歌等习俗,集中展示出当地渔民与海洋、水的独特联系性。有诗记曰:薰风丽日泛微波,碧水载舟舟载歌。狮舞旌旗千度觅,凤翔浩瀚百年合。迎亲健力妇划浆,出嫁新娘羞媚娥。舫舸华灯巧戏月,鸳鸯归卧醉涛阁。这是对渔家婚嫁的真实写照,也是疍家人“浮家泛宅”传统生活的延续。

      渔家婚嫁是大亚湾地区民俗风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疍家渔民社会文化传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并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但随着地方社会经济是高速发展,特别是沿海疍家渔民陆上定居,大亚湾地区渔民传统上“浮家泛宅”的生活方式已经改变,生活条件也逐步改善,随之而来的则是依托于水上生活的婚嫁习俗的变迁,陆上客家等族群的婚姻习俗逐渐被融合到渔家婚嫁当中,传统的水上婚嫁习俗被逐渐冲淡。

申报地区或单位: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保护单位: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