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板龙灯

板龙灯又称板桥灯,是一种大型游动性的观赏灯彩。历史悠久,形式多样,分布于全县各大乡镇及自然山村,每逢春节期间均有迎灯舞龙的习俗。

板龙灯由龙头、龙身、龙尾及灯撑四个部分连接而成,全龙长短不一,短者五、六十板,长的可达一百余板,约200余米。伴随龙灯的还有头牌、蓬灯、凉伞、狮子戏球、西游记、走马灯、鱼灯等附属彩灯。

龙灯起源于唐,盛行于明清,婺源至今仍遵循旧列,每年正月十三起灯,十五闹元宵,十八圆灯。段莘一带就有“梳梳头,插插簪,进庆源看十三”和“过了十八各人找生活”的俗语。龙头造型各异,有木鱼鼻、江机头(蜻蜓)、鸭嘴龙等。龙身有花兰灯与灯笼灯之分,龙尾分龙、虎、鱼等几种。十番锣鼓伴奏,龙尾鼓压阵,龙珠引路,边迎边舞。主要动作有:龙戏珠、撴灯、拗灯、拖把拉行、窜阵打旋、翻蛇皮、鱼龙嬉戏、龙虎斗等,所到之处一片欢腾,场面热乐非凡。

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迎灯舞龙是祖辈相传的一种大型群众性娱乐活动,有“人丁兴旺”、“国泰民安”的内在含意和增强人民体魄的现实意义,很有历史价值和观赏价值。

历史渊源

龙灯起源于唐,据传是由唐王下令赶造龙身,节节相连,恢复龙形正月十三全龙合拢,在民间试游三天三夜,送上天堂的史记演变而来。所以婺源习俗称正月十三为起灯节,十五闹元霄,十八圆灯延续至今。

婺源民间将迎灯舞龙看成是国泰民安,添进人丁,六畜兴旺,五谷丰登的良好征兆,均由各地灯会主持的祠堂、里弄为单位,按男丁以户籍出灯,故有“人头灯”与“锅不灯”之称。据紫阳镇王杏生先生调查,紫阳镇一地就有东门城皇庙灯会、十字街灯会、儒学前灯会等十八个灯会,赋春长溪村还有“看灯会”;专门负责解决外乡看灯人临时性问题,现已恢复灯会的有许村盘山、江湾汪口、中云龙山、浙源沱口等单位。

相关民俗活动

婺源县城及各村落至今仍保有正月舞龙灯的传统习俗。城区为正月十三、十五、十八,许多乡村因年轻人外出务工,而改为初三、初五、初八3天。这段时间内,民间文化活动最频繁,迎灯、演戏、跳傩、舞狮、祭祀等琳琅满目,数不胜数。同时也是人们家人团聚、邻里交流、拜访亲友的黄金季节,

十三称起灯节,家家户户放鞭炮,十番锣鼓接龙头,各户出灯时点烛焚香,放炮竹,到祠堂或开阔地斗灯,而后举行拜龙头,开龙口仪式。十五闹元霄,十八称满灯或叫圆灯,迎完灯将龙珠送往头年新婚夫妇家,以求子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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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婺源县、南昌市南昌县、景德镇市乐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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