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酿制技艺

  湖南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六十四:

  酒鬼酒酿制技艺

  保护单位:湘西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主管部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局

  酒鬼酒酿制技艺有着悠久的历史,湘西北酉水流域的考古发现,及大量的历史文献证实:它起始于春秋战国,初雏在秦汉,基本成型于唐宋,成熟在明清,并臻于完美。千百年以来,一直是湘西地区少数民族普及面最广、影响最深、工艺最完善、口感最好的民族民间酿制技艺代表。

  酒鬼酒酿制技艺民间俗称“烧酒”,主要使用高山云雾糯高粱、优质山泉为原料。其中传统的酿制工具使用古老的天锅、地锅相接,充分利用丰富的地理微生物环境。采用“清蒸清烧”酿制技术,具有民间“沤窠”的土风。在窖泥制作,大小曲培养,酒醅酿制,地窖储存,科学勾兑等方面的精湛技术在当今白酒界可谓独树一帜。

  酒鬼酒酿制技艺是传统的民间手工技艺。它以独特的方式蕴含着本地区的文化心理,显露着不同时代的文化积淀,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创造力。是湘西土家族苗族地区社会发展历程的缩影,在整个中国工艺文化中占重要地位,多次荣获国际、国内行业大奖。对见证中华民族酒文化有积极意义。同时,酒鬼酒的酿制技艺具备显著民族标志,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认同性和凝聚力有着特殊价值。

  湘西地区酒鬼酒酿造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造就了湘西地区内蕴深厚的酒文化,是我国斑斓多彩非物质文化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湘西酉水流域少数民族地区是酒鬼酒酿制技艺的原生地和最后一块热土。因此,保护和继承这份文化遗产,显得十分必要,十分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