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火

  • 项目编号:
  • 类别:
    民俗
  • 类型: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炼火”又称“下火海”,典出唐朝肃宗(李享)年间(公元756-761年)就有这种活动,炼火是一种长期存在民间的道教施仪形式中的一部分。其目的:一为祈求天下太平 二为祛邪避凶 三为保一方清吉,无灾无难。仪式现场用干净木炭七至九箩筐,条砖5-7块,将木炭燃红,使木炭的温度达至180度以上,直到砖块红透为止。并由道士先生带着四名火兵(火兵由当地群众扮任)脱下鞋袜,赤脚上阵。还做一些高难度而又惊险的动作,从而驱邪、灭灾。

申报地区或单位:
龙泉市

保护单位:
龙泉市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