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戏(临高人偶戏)

  木偶戏古称“傀儡戏”、“傀儡子”,是由艺人操作木偶表演故事的一种戏曲形式。
  中国的木偶戏兴起于汉代,至唐代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能用木偶演出歌舞戏。宋代是我国木偶戏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木偶的制作工艺和操纵技艺进一步成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明代木偶戏已流行全国各地,经济发达的南方各省区木偶戏更为繁荣,故有“南方好傀儡”之说。清代以后木偶戏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流行范围广,而且演出的声腔也日益增多,出现了辽西木偶戏、漳州布袋木偶戏、泉州提线木偶戏、晋江布袋木偶戏、邵阳布袋木偶戏、高州木偶戏、潮州铁枝木偶戏、川北大木偶戏、石阡木偶戏、阳提线木偶戏、泰顺药发木偶戏、临高人偶戏等分支。就演出形式而言,可概括为提线木偶、杖头木偶、布袋木偶、铁枝木偶、药发木偶五种。
  木偶艺术精美绝伦,令人叹为观止。除了艺人的精彩表演外,完美的偶人造型艺术和操作装备也是吸引广大观众的一个重要方面。造型艺术重在木偶的雕刻和设计,就一般情况而言,提线木偶造型较高,多在2.2尺左右。关键部位均缀以提线,最多可达三十多条,至少也有十余条,如进行特技表演还须根据需要增加若干辅助提线。木偶人表演各种舞蹈身段及武打技艺的水准,完全取决于艺人的操作技巧,这是提线木偶表演艺术水平高低的关键。杖头木偶高于提线木偶,一般偶高3尺左右,装有三条操作线,两条牵动双手,一条支配头部与身躯表演。布袋木偶造型最小,仅有7寸左右,靠艺人两手托举表演,操作技艺特别,不同于提线和杖头木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木偶戏的表演更加丰富多彩。除了演出传统的戏曲节目外,还表演话剧、歌舞剧、连续剧,甚至出演广告等。与此同时,木偶戏也面临着与其他艺术形式的激烈竞争。传统的木偶戏蕴藏着各地、各民族人民的思想、道德和审美意识,应加以扶持和保护。
  临高人偶戏是全国惟海南独有、世界少见的稀有剧种。主要流行于海南岛西北部的临高县及周边的海口市、澄迈县、儋州市等市县中操临高话的乡镇,是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瑰宝。
  据老艺人相传,临高人偶戏源于南宋末期。临高先民求神拜佛逐鬼驱邪时,皆用人型杖头木偶。据光绪十七年续修的《临高县志》云:“临俗多信奉神道,不信药医。每于节例,端木塑于肩膀,男女巫唱答为戏。”后经过艺人改造,搬上舞台,至迟在清康熙年间已形成。临高县八旬老艺人陈和成先后于1979年献出七代珍藏的10个老木偶,其中4个头部刻有“康熙”年号的标志。康熙年间就有吴四龙、曹大锣、王香发、刘彩凤等30棚人偶班社。
  临高人偶戏是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重要文化载体,具有独特的表演艺术,主要特点是,舞台不设布幛,演员手擎木偶化装登台,人与偶在台上同扮一个角色,以人的表演弥补木偶感情之不足。以来自本地民歌调“阿罗哈”和来自道士调的“朗叹”作为主要唱腔,优美动听,地方特色浓郁。戏剧大师田汉1962年到临高县视察工作,观看人偶戏的演出后,称赞人偶戏为“稀有品种,不同凡响,表演灵动,唱腔动听”,并赋诗云:“椰子林边几曲歌,文兰江水袅新波,此间亦有刘三妹,唱得临高生产多。”人偶戏古老的传统剧目甚多,解放后也演创作的历史剧和现代戏。
  1981年至1993年临高人偶戏曾先后2次进京演出,均获得到好评,荣获优秀表演奖和优秀音乐奖。其中《花仙子》被中央电视台录制播放,《人民日报》、《民族画报》、《中国木偶报》等多家媒体专题评介。
  人偶戏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世代传承的特点。但近年来,受时尚的流行歌舞冲击和娱乐多元化的影响,人偶戏已陷入后继乏人的濒危困境,急需抢救保护。

申报地区或单位:
海南省临高县

保护单位:
临高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