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婚俗

  • 项目编号:
    SQ-01-Ⅹ-0037
  • 类别:
    民俗
  • 类型: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宿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宿迁婚俗,第一批宿迁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姓名名录民俗类项目。
婚俗是指人类结婚礼仪习俗。婚礼又是人生历程中诞生、成丁、结婚、死亡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婚俗是流布于民间,为人们所长久传承而较有规律的结婚惯习。宿迁为汉民族群居地区之一,长期受孔孟思想教化与熏陶影响极深。其婚俗思想观念、信仰崇拜、仪礼程式等,无不浸染着孔孟思想的深深印痕,是汉民族婚俗的典型代表。孔子云:“礼须六礼之周,好合二姓之好。”并说,标志“合二姓之好”的结婚,以为天下宗庙社稷主”一样的大事(《幼学琼林》)。这就成了历代婚礼繁文缛节的依据。
宿迁婚俗和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密切相关,载有明显的阶级性和民族特征。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礼俗大都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从一而终”的伦理观念下传承下来的,婚姻缔结又是以不同的阶级和社会集团的利益为前提,这种婚俗具有强烈的原始性和封建性,因此,在婚姻形式中常出现买卖婚、掠夺婚、交换婚、私奔婚等等,造成人生悲剧。但结婚毕竟是人生大事,尽管形式不同,其婚俗中营造的那种喜庆祥和、幸福欢乐氛围和追求夫妻偕老、多子多福的祈祉是一致的。因此,婚俗历来具有一定的凝聚力和神秘性,婚俗礼仪形式丰富多彩,如订婚、嫁娶、闹喜等伴随着奏乐、放鞭炮、唱喜歌等等,在民间代代传承、经久不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礼仪程式。

申报地区或单位: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保护单位: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