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七鲤抢虾

  • 项目编号:
    3-Ⅲ-25
  • 类别:
    传统舞蹈
  • 类型:
    代表性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简介

铜鼓县位于湘赣边界,修河上游、据境内程子源,黄家岭等处西周遗址出土文物表明,3000年前已有人居住,汉属豫章郡艾县地,明万历五年(1577年)设铜鼓营,民国二年(1913年)废厅建县,自康熙年间(1662—1672年)由闽、粤、赣南等地流入大批客家人至铜鼓,铜鼓便有了特有的客家文化。铜鼓境内山川秀美,民风纯朴,节日喜庆之时,喜耍灯彩,县内现有灯彩20余种,最具代表性的有“七鲤抢虾”等。

灯彩“七鲤抢虾”源于一则民间神话传说。南海龙王七个公主化身为金鲤私出龙宫到海面玩耍,和虾兵冲突,于是鲤虾追逐,后鳖将军化为渔翁收复鱼虾至龙宫问罪。灯彩“七鲤抢虾”表演分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由鱼虾追逐、鲤鱼戏虾两场景而成,后一部分渔翁撒网、鱼虾被捕两场景组成。均通过舞蹈动作和队形变换连成一体。鲤鱼、虾等道具形象逼真,表演活灵活现,音乐、唱腔皆由客家山歌调及客家话演译,地方色彩甚浓。

1954年春参加南昌分区汇演获二等奖,1985年6月被省民舞协会摄像存挡。

历史渊源

铜鼓灯彩表演素来有之,特别在民国及共和国建国初期为甚,40年代末—50年代来县内群众舞蹈复苏发展、灯彩表演得到恢复;80年代—90年代初,群众舞蹈复兴;1981年春节,全县灯彩汇演、参演的城乡灯彩队多达百余支。

表演内容

“七鲤抢虾”的表演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反映鱼虾追逐、鲤鱼戏虾的情景,后一部分反映渔翁撒网、鱼虾被捕的情景,前后两部分均通过舞蹈动作及队形变换连成一体。

石琪摄

申报地区或单位:
宜春市铜鼓县

保护单位:
宜春市铜鼓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