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被狮

舞被狮是佛冈县汤塘镇围镇村妇女自发组织的娱神娱人的民间舞蹈形式,是当地元宵上灯习俗中最精彩独特的民俗活动。舞被狮习俗起源于清代后期,相传该村刘氏始祖普振公误迁太婆遗骸葬于后山莲塘“狮听鼓”,后村中妇女舞被狮祈求太婆保佑添丁发财,至今已有一百四十余年历史。

舞被狮习俗从每年正月初六上灯开始至正月十六,整个民俗活动包括筹备、上灯和舞被狮等多个程序。筹备工作多由村中年长的妇女牵头,正月初六村中添丁的人家至祠堂上灯,组织者收取一定费用用于舞被狮的筹备活动;上灯分为公灯和私灯两种,公灯由村中年长者挂灯,也称会灯,分别要挂在祠堂、门楼、关帝爷庙和镇海庙等处;私灯先由各家新添丁的妇女分别祭拜挂公灯各处,然后在厅堂上悬挂。

正月十五和十六两天是舞被狮祈神保佑的日子。上元当天,青一色妇女组成的舞被狮队伍齐集刘氏祠堂门口,敲锣打鼓,村中新添男丁做奶奶的妇女从自己家中拿来未用过的被单,两手各抓住一个被角,举过头顶成舞狮头状,另有一妇女抓住后面两个被角舞狮尾,组成一个被狮。数个甚至十多个被狮连在一起又似一条龙。随着锣鼓声响起,由有经验的老年妇女带头,其他被狮跟在后面有节奏地舞动。舞被狮队伍先在祠堂舞过,然后去拜祭镇海庙,最后是从村头到村尾逐个舞到上年添丁和新婚的人家。正月十六,被狮队伍则是按照完全相反的方向再舞过每一个新添丁和新婚人家。然后各添丁人家担柴草到祠堂门口摆成一条龙的形状,舞被狮队伍回祠堂后,敲锣打鼓,鞭炮齐鸣,舞被狮、抱婴舞、武术表演、驱赶邪恶、燃烧火龙等表演争相亮相,整个活动达到高潮。

舞被狮的民俗活动中妇女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展现出女性在当地社会文化生活方面的重要地位,曾被称为“百年妇女的狂欢节”;此外,舞被狮活动传承和记录了当地民众的生活,表达了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愿望,为研究岭南地区社会发展和女性文化特色提供了珍贵的素材。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的观念正在逐渐转变,传统民俗文化活动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加之近年来舞被狮部分传人年事已高,因此,如何传承和保护这一传统民俗活动,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申报地区或单位:
清远市佛冈县

保护单位:
清远市佛冈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