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胶州秧歌)

  • 项目编号:
    Ⅲ-2
  • 类别:
    传统舞蹈
  • 类型:
    新增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秧歌是中国(主要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的类称,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在民间,对秧歌的称谓分为两种:踩跷表演的称为“高跷秧歌”,不踩跷表演的称为“地秧歌”。近代所称的“秧歌”大多指“地秧歌”。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抄》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现各地的秧歌一般以秧歌舞队为主要形态,舞队人数少则十数人,多时达上百人,既有集体舞,也有双人舞、三人舞等多种表演形式,根据角色的需要手持相应的手绢、伞、棒、鼓、钱鞭等道具,在锣鼓、唢呐等吹打乐器的伴奏下尽情舞蹈。各地秧歌的舞法、动作和风格各不相同,有的威武雄浑,有的柔美俏丽,千姿百态,美不胜收。
  秧歌是中国北方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既有表演性的,也有自娱性的,自娱娱人,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各地均出现过一些有代表性的民间秧歌艺人,很多民间艺人对新中国舞蹈事业的建设发挥过重要作用。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文化环境随之发生变化的今天,能够掌握传统秧歌技艺和纯正舞蹈风格的民间艺人已寥若晨星,保护和传承工作亟待进行。
  胶州秧歌是山东三大秧歌之一,又称“地秧歌”、“耍秧歌”、“跷秧歌”、“扭断腰”、“三道弯”等,流行于山东省胶州市东小屯村一带。胶州秧歌起源于清咸丰年间,据清代宋观炜所作《秧歌词》的描述推测,当时的胶州秧歌舞蹈动作、行当名称、服装道具等与现在基本相同。
  胶州秧歌有膏药客、翠花、扇女、小、棒槌、鼓子等角色,基本动作主要有“翠花扭三步”、“撇扇”、“小扭”、“棒花”、“丑鼓八态”等,表演程序有“开场白”、“跑场”、“小戏”三部分,跑场队形有“十字梅”、“四门斗”、“两扇门”、“正反挖心”、“大摆队”、“绳子头”等,还有《送闺女》、《三贤》、《小姑贤》、《双推磨》等小戏。胶州秧歌中,女性舞蹈动作抬重踩轻腰身飘,行走如同风摆柳,富有韧性和曲线美,“扭断腰”、“三道弯”为其代表动作;“棒槌”的动作轻脆洒脱;“鼓子”的动作有“丑鼓八态”,韵味奇特。其音乐由打击乐、唢呐牌子、民间小调三大部分组成。小戏秧歌原有72个剧目,现存135个。胶州全市现有秧歌队一百多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关人员曾先后七次对胶州秧歌进行挖掘整理,现已将其编列为汉民族舞蹈的教材之一。1996年,小屯村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称号。
  胶州秧歌萌生于乡土,活跃于民间,在发展中自行流变,是群众自发参与、自由宣泄、自娱自乐的广场民间艺术,展现了胶东农村女性特有的健美体态和情性魅力,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艺术研究价值。

申报地区或单位:
山东省胶州市

保护单位:
胶州市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