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灯

  • 项目编号:
  • 类别:
    传统舞蹈
  • 类型: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秧歌灯又名"宝塔灯"产生于明末清初,发源于来安县南部圩区的三城、广大、相官、汊河、大英、汶山一带。是来安及江苏江浦一带劳动人民喜闻乐见的一种民间歌舞。 秧歌灯的表演多在庙会和广场上举行,表演形式有三部分组成,一是"跑阵",二是"花场",三是"坐场"。 跑阵是集体群舞,由一人手持串铃领头,为全场指挥,其后一人举"万民伞"带队布阵,其余的人左手持灯,右手持扇随阵势的变化跑动。参加的人数可多可少,最少为三十六人,每三人为一组,每组一男二女(女角为男扮),男角称"鞑子",女角称"包头"。 花场也称"小场"。为分组表演的歌舞,每次演出都有多个花场,每一花场唱一首至数首秧歌小调,伴以舞蹈以及打浑插趣的表演,带有一定的戏剧性,轻松活泼,丰富多样。常唱的秧歌小调有《金跺子》、《风摆柳》、《剪剪花》、《八段锦》、《跌断桥》、《鲜花调》(即"茉莉花调")等三十多个曲目。其中必唱的词目叫《唱纲鉴》。除依历史顺序唱出历代王朝兴废外,还要演唱当地发生的大事和为演出捐赠财物者的姓名和事迹。 坐场,多在夜晚表演,演唱小戏、折子戏。剧目有《断桥》、《武松杀嫂》、《宋江杀惜》等。秧歌灯的音乐由两部分组成,民间小调和锣鼓小调,多抒情、跳跃而欢乐,用来表现人物和事件,演唱形式为独唱、对唱、齐唱。在舞蹈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伴奏乐器有:二胡、笛子、三弦、琵笆、扬琴等民乐。夹以锣鼓,别有一番水乡韵味。 秧歌灯在解放前,常遭取缔,几乎灭迹。新中国成立以后,秧歌灯这朵乡土气息浓郁的民间艺术之花得以新生。1956年,来安县文教局对原生态的秧歌灯进行挖掘整理,剔除了坐场,保留了跑阵和花场,使之成为一个极完整、艺术性较强的小歌舞。粉碎"四人帮"以后,秧歌灯更是古为今用,推陈出新。1998年,秧歌灯被中央电视台"金土地"栏目组全过程摄像,作为国庆50周年节目向全国播放,并把来安秧歌灯和凤阳花鼓灯并称为安徽省皖东民间歌舞"并蒂花"。

申报地区或单位:
滁州市来安县

保护单位:
滁州市来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