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戏(朔州秧歌戏)

  • 项目编号:
    Ⅳ-70
  • 类别:
    传统戏剧
  • 类型:
    新增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秧歌戏是我国北方地区广泛流行的一种民间戏曲,主要分布于山西、河北、陕西及内蒙古、山东等地。它起源于农民在田间地头劳动时所唱的歌曲,后与民间舞蹈、杂技、武术等表演艺术相结合,在每年的正月社火时演唱带有故事情节的节目,逐步形成戏曲形式。清代中叶,梆子腔剧种兴盛以后,山西、河北、陕西的秧歌戏在不同程度上借鉴和吸收了当地梆子戏的剧目、音乐和表演艺术,逐渐发展为舞台演出,向地方大戏演变。
  各地的秧歌戏多以兴起或流行的地区命名,如山西的祁(县)太(谷)秧歌、朔县秧歌、繁峙秧歌、襄(垣)武(乡)秧歌,河北的定县秧歌、隆尧秧歌、蔚县秧歌,陕西的韩城秧歌、陕北秧歌等。这些秧歌有的以唱民歌小曲为主,如祁太秧歌、韩城秧歌、陕北秧歌;有的民歌组合与板式变化相结合,如朔县秧歌、繁峙秧歌、蔚县秧歌,其主要唱腔和板式多来自梆子腔,板式有头性(慢板)、二性、三性、介板、散板及滚白等,其中的民歌小曲统称“训调”,包括【四平训】、【苦相思训】、【高字训】、【下山训】、【跌落金钱训】、【推门训】等,演唱时采用板胡、笛子、三弦等伴奏,俗称“梆扭子”;有的属于板式变化,如定县秧歌、隆尧秧歌,唱腔板式分慢板、二性(二六)、快板、散板、导板等,演唱时用板鼓或梆击节,大都不用管弦,只用锣鼓伴奏,因此又叫“干板秧歌”。
  各地秧歌戏的传统剧目分小戏和大戏两类,小戏俗称“耍耍戏”,包括《王小赶脚》、《借》、《拐磨子》、《绣花灯》、《做小衫衫》、《天齐庙》、《小姑贤》、《蓝桥会》、《吕蒙正赶斋》等,大戏包括《花亭会》、《九件衣》、《芦花》、《日月图》、《白蛇传》、《老少换妻》、《梁山伯下山》、《李达闹店》、《顶灯》、《泥窑》、《乌玉带》、《姜郎休妻》、《芦林相会》、《安安送米》等。秧歌戏脚色原只有小丑、小旦、小生“三小门”,后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须生、花脸、青衣“三大门”。其音乐唱腔吸收了梆子腔的特点,形成曲牌体与板腔体兼容的体制,表演也有了较大的丰富和提高。
  
  秧歌戏形式比较灵活、自由,长于表现现实生活。抗日战争时期,延安和各抗日根据地开展新秧歌剧运动,改革了秧歌戏的音乐、表演、装扮,编演了《兄妹开荒》、《夫妻识字》、《牛永贵负伤》等表现群众参加生产、学习及对敌斗争题材的剧目。新秧歌剧运动的发展不仅创造出了一种新的戏剧形式——新歌剧,而且推动了秧歌戏等民间小戏的革新与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扶持下,各地的秧歌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朔县秧歌、繁峙秧歌、定县秧歌、隆尧秧歌等都建立了专业剧团。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扶持下,各地的秧歌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山西的繁峙、襄垣,河北的蔚县等地成立了专业秧歌剧团,演员经过正规化的训练,演唱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但进入新时期以后,作为民间小戏剧种的秧歌戏不仅面临与大剧种的激烈竞争,而且受到现代流行歌舞的挤压,演出活动越来越少,不少秧歌剧种濒临消亡,急需社会各界加以关注和扶持。
  朔州秧歌是融武术、舞蹈、戏曲于一体的综合性民间艺术形式,流行于朔州市及周边内蒙古南部的集宁、呼市、包头及河套一带,另河北张家口及陕西靠近山西的市县也有存在。早期为广场、街头的秧歌舞队表演的朔州秧歌历史悠久,在宋代加入了武术成分,清代后期又加入故事内容,现在以舞蹈和戏曲两种艺术形式活动于民间。
  以舞蹈为主的秧歌称为“踢鼓子秧歌”,主要是在节庆和贺生日、祝寿、拜女婿、应邀还愿等民俗事象中表演。全部演出人员为108人,但也有30或50的。男角称“踢鼓子”,女角称“拉花”,男女成对表演。演员多扮成《水浒》、《西游记》中的人物,表演粗犷奔放。表演过程有入户拜年、广场表演、进院祝拜、坐灯官、压街镇邪、烧香祭风、灯场游园、旋旺火、接下程等一系列程式。表演分子、小场子和过街场,各有自己的表演形式。以演戏为主的秧歌称为“大秧歌”。大秧歌唱腔集中了当地流行的民歌小调,借鉴了其他戏曲的唱腔结构和曲调,形成了独特的板腔与曲牌的“综合体”。剧目以道教故事和民间故事为主。
  朔州秧歌长期在当地流行,并演变为不同的艺术形式,为研究我国民间艺术的发展、流传以及演变提供了鲜活的材料。由于现代多元文化的冲击和受表演的时限性影响,朔州秧歌与其他民间传统艺术形式一样,渐渐走向濒危境地,抢救保护工作时不我待。

申报地区或单位:
山西省朔州市

保护单位:
朔州市朔城区大秧歌传承研究中心(朔州市朔城区大秧歌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