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紫湖花灯

  • 项目编号:
    5-Ⅹ-10
  • 类别:
    民俗
  • 类型:
    代表性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玉山紫湖花灯源自古时福建闽南灯会。清朝顺治、康熙年间闽南人祖先移民紫湖以后,由于居住分散,不能实现街道形式的灯会,于是在正月每家每户就提着灯笼聚集在一起,形成一条各式花灯组成的长龙,穿行于道路与各家各户,这就是流传至今的紫湖花灯,闽南俗语称之为“浪灯”。它是玉山县紫湖镇人民群众庆祝丰收、喜迎新春,祈求风调雨顺、祛邪消灾的民俗活动,同时闽南语“灯”与“丁”同音,说“添灯”即是“添丁”之意,游灯也有祈求人丁兴旺之意。

农历腊月,由村里德高望众者牵头设立灯会吗,布置各户扎制花灯;正月初二晚开始,全村各家各户提着花灯,敲锣打鼓来到会集点排好队形,队伍齐备后,先到社公庙祭拜神灵,然后游灯队伍依次到各家,主人在厅堂八仙桌上点燃一对大红烛,准备好茶水果点、鞭炮等,殷勤招待花灯队伍,狮子灯、龙灯、锣鼓班、花鼓婆则在院子表演节目;正月十五达到高潮,祭拜社公神灵后,在庙前将全部花灯焚烧,寓意灾祸邪气在火光中烟消云散,“浪灯”结束。

历史渊源

玉山县紫湖花灯源自古时福建闽南灯会。闽南语“灯”与“丁”同音,说“添灯”即是“添丁”之意。正月期间集镇上街道两侧住户在门前挂灯笼,以示庆贺新年。各家灯笼挂满整条街道,把街道照得通红明亮。因为各家灯笼的制作工艺不尽相同,形式各异,具有很强的观赏性,约定俗成地形成了元宵灯会。清朝顺治、康熙年间闽南人祖先移民紫湖以后,由于居住分散,不能实现街道形式的灯会,于是在正月每家每户就提着灯笼聚集在一起,形成一条各式花灯组成的长龙,穿行于道路与各家各户,这就是流传至今的紫湖花灯,闽南俗语称之为“浪灯”。

基本内容

农历腊月,由村里德高望众者牵头设立灯会吗,布置各户扎制花灯,花灯的种类主要有狮子灯、龙灯、十二生肖灯、花篮(瓶)灯、宫灯、八角、六角灯,五角星灯、状物灯等等。正月初二晚开始,全村各家各户提着花灯,敲锣打鼓来到会集点排好队形,打头两人一个提一盏素灯笼,另一个手持三响铳,在队伍前头引导和向接灯人家报信;其后是头灯和锣鼓唢呐;随后是全部的花灯;再后是尾灯;最后是花鼓戏班等。队伍齐备后,先到社公庙祭拜神灵,然后游灯队伍依次到各家,主人在厅堂八仙桌上点燃一对大红烛,准备好茶水果点、鞭炮等,殷勤招待花灯队伍,狮子灯、龙灯、锣鼓班、花鼓婆则在院子表演节目。正月十五达到高潮,祭拜社公神灵后,在庙前将全部花灯焚烧,寓意灾祸邪气在火光中烟消云散,“浪灯”结束。






申报地区或单位:
玉山县

保护单位:
玉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