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花鲢

安康花鲢商品鱼一般体重2.0kg以上,头大,口宽,胸鳍、尾鳍较大;背部较黑、体两侧微黑,布满许多不规则黑色斑点,下腹部灰白色;肉质鲜嫩,鱼头清蒸嫩滑,煲汤鲜香,极具地方特色。

(1)气候适宜,饵料充足。安康花鲢保护区位于秦巴山区,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自然环境优越,常年优良天数在320天以上。保护区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湿润温和,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多年平均气温15℃~17℃,3~11月份水温12~36℃,冬季最低水温8℃左右,水热组合匹配良好,有利于浮游生物生长,为花鲢生长提供了充足的天然饵料。 (2)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保护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穿境而过,汉江及其支流水域面积近60 万亩,形成大小水库库容近20万亩,环境优良,水质清洁;保护区是天然富硒区,水体中富含硒、镁、锶、锌、钙等微量矿物元素,特别是硒含量高,利于花鲢吸收、利用和富集。 (3)库大水深,水体交换量大。保护区内汉江流经354公里,海拔落差290多米,水利开发后形成了多个梯级大中型深度山谷河流型水库,水库平均面积超1000亩,水深大于10米,最深处超过30米。水域面积宽广,水深深,冬季深水区温度较高,增加了花鲢能量消耗,降低了花鲢脂肪含量,提升了安康花鲢鲜美口感。

安康花鲢苗种来源于本地有资质的良种繁育场,集中繁育。繁育场一般选择特征明显、体型正常、抗病力强的本地花鲢作亲本,水库放养培育后繁育苗种,以保持安康花鲢种质特征。养殖过程中采用的以下方式。 (1)养殖场选择。安康花鲢要求在水域面积超过1000亩,水深超过10米、水质达到国家Ⅱ以上的库区养殖。 (2)苗种投放。每年投放两次苗种,一次是6月~8月,亩放养40~50尾;一次是12月至次年2月,亩放养20~30尾。 (3)生态养殖。安康花鲢主要摄食浮游生物,养殖期间不投饵、不投药、不投肥,保持其自然生长状态。 (4)分级捕捞。安康花鲢捕捞量根据水库存鱼量确定,捕捞存鱼量70%~80%。捕大留小,一般捕捞生长3年以上,重量达到2.0kg/尾的花鲢,小于2.0kg/尾的鱼自动筛出,继续生长。 (5)驯化锻炼。安康花鲢捕捞后,在定置张网囊袋中或网箱、运输船中就地进行驯化锻炼。驯化时间依运输远近而定,短途运输驯化2~3天;长途运输驯化7天以上,以降低花鲢野性,提高运输成活率。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安康花鲢商品鱼一般体重2.0kg以上,头大,口宽,胸鳍、尾鳍较大;背部较黑、体两侧微黑,布满许多不规则黑色斑点,下腹部灰白色;肉质鲜嫩,鱼头清蒸嫩滑,煲汤鲜香,极具地方特色。 (2)独特内在品质指标:安康花鲢肌肉中硒含量在0.1~0.6 mg/kg之间,镁含量高于220 mg/kg,维生素E高于0.3 mg/100g,蛋白质高于14 g/100g,脂肪小于2 g/100g。 (3)安全要求:养殖水体符合《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1989)标准,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实行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

包装规定:
(1)安康花鲢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花鲢检测报告、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安康花鲢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安康花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花鲢包装物上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安康花鲢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安康花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5)安康花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证书持有人:
安康市渔业生产工作站

地域保护范围:
安康花鲢保护范围位于陕西省东南隅的安康市所辖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旬阳县、白河县等7县1区41个镇办,东到白河县麻虎镇,西到石泉县曾溪镇,南到岚皋县南宫山镇,北到石泉县曾溪镇,处于东经108°07′~110°08′,北纬32°01′~33°10′之间,总保护水域面积20000公顷,年产量11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