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湘黄鸡

“衡阳湘黄鸡”以黄毛、黄嘴、黄脚的“三黄”和体型矮小呈椭圆形为主要外观标志;以肌肉纤维细小、肉质嫩滑、肌肉紧密而有弹性,皮脆骨细,味道鲜美为其内在品质。湘黄鸡药用价值较高,能补虚损、健脾胃、强筋骨、调经血、止白带,衡阳民间体虚者及产妇均有炖食湘黄鸡汤的习惯,已达滋补、快速恢复健康的目的。

“无鸡不成宴”,以湘黄鸡为食材,衡阳人烹制出数十种不同风格的湘菜菜肴,最有名的有祁东叫花鸡、白切湘黄鸡、衡东黄贡椒炒贡鸡、茶油炒湘黄鸡、卜辣椒炒湘黄鸡、中草药炖湘黄鸡等。

衡阳湘黄鸡体型细小,前胸较圆,背腰平直,呈椭圆形,具有毛黄、嘴黄、脚黄的典型特征;单冠直立,冠齿5-7个,冠、肉髯、耳叶呈红色,虹彩橘黄色,胫细爪小。公鸡被羽呈金黄色,主翼羽和主尾羽呈黑色;母鸡被羽呈黄色。

产地位于湘江中游,湖南省中南部,南岳衡山之南,四周山丘围绕,中部岗丘交错,山丘、岗地占总面积的75%,森林覆盖率达48%,环境良好,食饵资源丰富,是形成湘黄鸡优良外观和独特口感的生态条件;产地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均气温约18℃,年均降水量为1005.1-1836.2 mm,年均相对湿度80%,年均日照时数1484.7-1723.1小时,是湘黄鸡早熟、骨细皮薄、肉质细嫩等品种特质形成的气候条件;产地水源充足,水质优良,土壤以紫色页岩为主,富含铁、硒等矿物质养分,是湘黄鸡形成独特内在品质的水土条件。

3.1鸡场环境及鸡舍建造 3.1.1鸡场环境 鸡场选址:在政策规定的适养区内选址。一般应在植被良好、水源充足、水质优良、人烟稀少的岗地南侧选址,周围应配套有茶林、竹林、果林等活动场所。 鸡场环境:按NY/T 388的规定执行,要求水土清洁、空气清新、僻静安宁。 3.1.2鸡场建设 按NY/T 1566和DB43/T 547的规定执行。必要时,鸡舍内部应配备栖架。 3.2引种 3.2.1引种要求 按DB43/256-005的规定执行。要求种鸡符合如下品种特征:体型矮小,前胸较圆,背腰平直,呈椭圆形,具有毛黄、嘴黄、脚黄的典型特征;单冠直立,冠齿5-7个,冠、肉髯、耳叶呈红色,虹彩橘黄色,胫细爪小。公鸡被羽呈金黄色,主翼羽和主尾羽呈黑色;母鸡被羽呈黄色。 3.2.2防疫要求与运输 种鸡引入按NY/T 5339规定执行,要求引种证明、种鸡合格证、免疫证明和谱系档案等档案资料齐全。 种鸡运输按NY/T 2843的要求执行。 3.2.3隔离观察 引进种鸡应隔离饲养30 d以上,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入生产区饲养。 3.3饲养管理 3.3.1饲料与饮用水管理 全价配合饲料按NY 5032的规定执行。 天然植物饲料按GB/T 19424的规定执行,主要种类为:各种植物籽实、桑叶、构树叶和大白菜、小白菜、红萝卜、白萝卜、红薯叶、菊苣、苜蓿、萝卜缨、南瓜等时鲜蔬菜。 天然动物饲料主要类型为:各种昆虫、蚯蚓、小鱼小虾、田螺、河蚌等,要求来源清楚,不含农药、除草剂等有害物。 饲料卫生按GB 13078的规定执行,饲料及添加剂的使用按NY 5032的要求执行。 日粮组成、配方设计及日龄营养指标按DB43/T 547的规定执行。 鸡饮用水要求采自当地6米以下的优质井水,水质要求按NY 5027的规定执行。 3.3.2育雏期的饲养管理 育雏期为1-6周,饲养管理按DB43/T 547的规定执行。育雏期内的公鸡,可以进行阉割处理。 3.3.3中鸡期的饲养管理 中鸡期为7-15周,饲养管理按DB43/T 547的规定执行。要求舍内通风良好,地上平养密度控制在10只/平米以内,网上平养密度控制在12只/平米以内;活动场地生态环境良好,密度控制在150只/亩以内。鸡舍每批次均进行消毒,活动场地每2年休牧1年。 活动场地可选择灌木、果园、茶园、茶林等山地,场内可以用竹子、尼龙网等分隔成养殖小区,区内设置砂床,砂浴池中加适量的草木灰、硫磺粉。 按公母分群和强弱分群的原则分群饲养,全程使用全价配合饲料,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投料一次,自由饮水。 舍内地面垫料为稻壳、锯木屑、稻草、茶籽壳等。 3.3.4育肥期的饲养管理 3.3.4.1饲养管理 育肥期为16-25周,饲养管理按DB43/T 547的规定执行。 散养密度为舍内4~5只/平米、牧地100只/亩左右,放养规模每群600-800只左右。 成鸡出笼体重:母鸡1.1-1.25Kg,公鸡1.3-1.5Kg。 3.3.4.2饲料 每日饲喂2~3次,以全价配合饲料为主,占鸡总采食量的60~70%,天然或人工培育的动植物饲料为辅,占鸡总采食量的30~40%。 3.3.5精品湘黄鸡饲养管理 26周龄后,全程采用散养或山地轮养方式饲养,全部选用天然动植物饲料,自由采食, 自由饮水,33周龄后(含)出品的湘黄鸡为精品湘黄鸡。 散养密度为舍内3~4只/平米、牧地80只/亩左右,放养规模每群500-600只左右。 3.4养殖档案管理 按DB43/T 634的规定执行。生产记录应保存2年以上。 3.5疫病防治 3.5.1卫生消毒 按NY/T 388的规定执行。消毒药物选择按NY/T 5030的规定执行。 3.5.2防疫与免疫 防疫方案按NY/T 5339的规定执行;免疫程序与方案按DB43/T 547的规定执行。 3.5.3疫病处置 鸡场疫病处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执行。 3.5.4驱虫 驱虫按DB21T 1759的规定执行。 3.6无害化处理 鸡场污染物处理按GB18596的规定及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 3.6.1粪便 及废弃物 粪便处理按NY/T 1168的要求执行。 饮水器、饲料槽等废弃物应分类销毁处理。 3.6.2病死鸡 非传染性病死鸡的处理按HJ/T 81的规定执行,传染性病死鸡或不明死因鸡按GB16548的规定执行。

产品特征:
4.1外在感官特征 衡阳湘黄鸡体貌特征:体型细小,前胸较圆,背腰平直,呈椭圆形,具有毛黄、嘴黄、脚黄的典型特征;单冠直立,冠齿5-7个,冠、肉髯、耳叶呈红色,虹彩橘黄色,胫细爪小。公鸡被羽呈金黄色,主翼羽和主尾羽呈黑色;母鸡被羽呈黄色。 鸡肉的肉质特性:骨细皮薄,肉质细嫩,汤汁淡黄,口感鲜甜,味道清香。 4.2内在品质指标 衡阳湘黄鸡肉品质指标:蛋白质含量≥20.4 g/100g;氨基酸总量≥18.6 g/100g,其中谷氨酸≥3.2 g/100g,牛磺酸≥23.5 mg/100g;硒≥0.19 mg/100g。 4.3安全要求 活鸡出售按NY/T 5339的规定执行。 鸡肉产品按GB 16869的规定执行。

包装规定:
本规定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衡阳湘黄鸡”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衡阳市家禽行业协会提出申请,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统一在其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衡阳湘黄鸡”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证书持有人:
衡阳市家禽行业协会

地域保护范围:
衡阳湘黄鸡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衡阳市所辖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南岳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共12个县(市)区共183个乡镇;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0°32' 16"~113°16' 32",北纬26°07'05"~27°27'24"之间;保护面积153.10万公顷,总生产面积51万公顷,年总产量8500万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