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羊肉

木垒羊肉登记保护区域位于新疆昌吉州最东边,木垒县地处天山北麓东段余脉,是古代丝绸之路新北道和草原丝绸之路的交汇处。可利用草场占全县总面积的53%,独特的地理条件和优质的天然牧场,成就了历史沿袭3000多年的四季游牧与季节性舍饲相结合的生产方式。 木垒羊以蒿草、沙葱、甘草、麻黄党参、薄荷、枸杞、大黄、柴胡等50多种天然中草药为饲草料,四季饮用天山雪水,民间有“吃的中草药,喝的矿泉水”之称,这也造就了木垒羊肉香味浓郁,无膻味、肥瘦适中、嫩滑爽口的独特风味。全国政协原副主席王恩茂同志到木垒视察时,亲口品尝了木垒烤全羊,称其味道之美,绝无第二。 目前,已完成了20万只木垒羊地理标志认证,养殖合作社23家,年出栏量达到300多吨。

2.1 土壤地貌情况 2.1.1地貌特征。木垒县三面环山,地势南高北低、自东向西北倾斜,天山东段余脉自西向东纵贯于县境的东南部。有山地、丘陵、平原。南部山地、群峰挺拨,原始森林,郁郁葱葱。林间空地牧草茂盛,是传统的夏牧场。前山丘陵地带,缓坡减丘连绵,其间山涧溪流、河水自南向北而下,浇灌万顷良田,是传统的河灌农耕区。中部地区为荒漠戈壁;平原与北部的沙漠地带连接,是传统的牧业区。 2.1.2土壤类型及特征。木垒河流域海拔2800米-3400米的高山地带以高山草甸土为主;海拔1200~2800米的中山地带以灰褐色森林土为主;海拔1500~1800米低山丘陵地带以山地黑钙土为主;海拔1300~1500米地带以粟钙土为主;海拔950~1300米地带以钙土为主;海拔950米以下地带以灰漠土为主,夹杂有风沙土、灌耕土和盐土等,土壤ph值为7-8,土壤有机质中含有钙、磷、镁、铁、铜、硒等矿物元素。土壤结构及理化特质为牧草及其它植物的生长创造了有利条件,土壤中的矿物元素,通过牧草植物被羊群摄入,也为木垒羊肉的特殊风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2.1.3草原及牧草情况。 2.1.3.1草原分布情况。木垒县的野生植被生成广阔草场,牧草资源丰富。根据地形、气候及土壤不同,全县草原可分为高寒石质荒漠草原带、高山草甸草原带、亚高山草甸草原带、中山森林带、地上山地草原带、半荒漠草原带、荒漠化草原带。全县可利用草场面积1769万亩,是昌吉州可利用草场面积最大的一个县。其中夏草场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春秋草场分布在山前平原地带及戈壁一带,冬草场比较分散,在南山、哈甫提克山、沙窝以及跨界利用的鄯善县草场。草原土壤ph值为8-8.7。 2.1.3.2牧草种类。依草场类别不同有较大差异,主要牧草品种有:苔草、蒿草、珠芽草、萎陵菜、高山早熟禾、羊苇、大绒草、铁杆蒿、灌木亚菊、糙苏、蔷薇、兔儿条、锦鸡儿、地椒(百里香)、白锦鸡儿、沙葱、洋芋、沙棘,以及禾本科、菊科、豆科、牛儿苗科的其它植物。同时还分布有甘草、麻黄、木贼、党参、薄荷、枸杞、大黄、柴胡等大量中草药。 2.1.3.3天然的牧草和中草药形成了木垒羊肉的特殊风味。种类繁多和丰富的牧草以及中草药的分布,为放牧羊群提供了充足食物,也形成了木垒羊肉的特别风味。大量研究表明,一些植物不但可以作为药材使用,同时,因其含有较高的粗蛋白、粗脂肪、丰富的氨基酸、矿物元素等营养物质,能作为羊群优良的饲用植物和羊肉风味植物。报道较多的风味植物有:甘草、沙葱、锦鸡儿、沙棘、薄荷、黄芪、地椒(百里香)、麻黄等。这些牧草和中草药在木垒县境内广泛分布,木垒羊群通过采食这些天然牧草和中草药,可减少羊肉中膻味物质的形成,形成鲜香肥嫩、无膻味或膻味少的特别风味。 2.2水文情况 木垒县境内共有六条主要河流,分别为英格堡河、水磨沟河、东城河、木垒河、白杨河、博斯坦河,其源头都在南部的东天山里,属山溪性河流,与雪峰相连,水源以积雪溶化和山泉汇合而成。另有17条泉水沟、127眼泉眼。全县水资源总量为16790.68万立方米,地表水总径流量为10342万立方米,地下水总资源量为4515万立方米。各河泉地表水在三级水质以内,PH值均在8以上,属碱性水;地下水PH值在7.1~8.3之间,也属碱性水,水质硬度一般为0.3克/升。境内无污染工矿企业,地表水及地下水均未受到污染,有利于羊群的自然放牧。 2.3气候情况 2.3.1气候特点。木垒县地处亚欧大陆中心,属温带亚干旱气候区。具有冬季寒冷而漫长,夏季短而凉爽,光照充足,春、夏多风,降水少等特点。县域山地较多,气温呈明显的垂直差异。在海拔900米以下的戈壁和沙漠地区热量丰富,无霜期长,日差较大,蒸发强烈;在海拔1700以下属中温带,冬暖夏凉,降水较多,植被良好,牧草丰富;在海拔1700米以上属于寒温带,春秋相连,冬季气温较戈壁沙漠高,能满足森林、牧草的生长需求,在海拔1800~2000米之间,降水量较多,牧草生长良好。 2.3.2主要气候要素。全县各地日照充足,光合有效辐射较丰富,5-8月实际日照平均在10小时以上。年平均气温,山前丘陵到戈壁沙漠地区为5~6.6℃,山区海拔1800米以上为2~﹣2℃,年平均最高气温11.2℃、最低气温-0.2℃。全县农区无霜期135~154天,海拔1500米地区125~130天。降水,自然降水地区差异明显,沙漠地带年降水100~150㎜、海拔800~1150米戈壁平原地带年降水150~250㎜、海拔1150~1170米浅山区和山前丘陵地带年降水250~400㎜、南部深山山区年降水400~450㎜,海拔2500米以上山区随山势增高降水逐渐减少。牧草随不同区域和季节的气候特点分布,形成了木垒县四季轮牧的自然放牧养羊方式。

3.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在木垒县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下,木垒羊可四季游牧,在绿色、无污染的自然生态条件下生长,保持了木垒羊肉纯天然的品质。 3.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生产木垒羊肉的肉羊品种以新疆细毛羊和本地哈萨克羊为主,允许萨福克肉羊、德国美利奴肉羊进行改良,其改良后的后代可生产木垒羊肉。 3.3生产过程管理。 3.3.1木垒羊在当地自然条件下,根据气候、季节、草场及其它因素,实行四季轮牧,并保持草畜平衡,顺应了哈萨克牧民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和生产方式,造就了木垒羊肉与众不同的生命元素含量,生产出的木垒羊肉不仅外观商品性好,内在品质、口感也属极品。成为独具地方民族特色,被新疆广大穆斯林群众认可的羊肉产品。 3.3.1.1 春季。每年3月20日左右,羊群陆续由冬草场转入春草场(春草场主要位于山前平原一带及隔壁一带,海拔800-1150米,冬春草场最远距离可达到150公里)。由于春季气温低、春寒、大风、气候多变,在放牧过程中需加强管理,积极做好产羔、接羔工作,初生羔15天左右放出活动。 3.3.1.2 夏季。每年5月20日左右,根据核定的载畜量,羊群陆续由春草场转入夏草场,6月20日前后,转场结束。(夏草场位于南部山区,海拔高度1800-3000米,气候宜人,水草丰茂。春夏草场最远距离可达到100公里),此阶段要认真做好抓膘工作,采用早出晚归,早放阳坡,午放阴坡的放牧方式,一天放牧在12小时以上,同时做好 驱虫防病工作。6月15日至9月15日,收割自然草场的牧草,6月15日至8月底收割人工饲草苜蓿。 3.3.1.3 秋季。9月20日,羊群陆续由夏草场转入秋草场,(秋草场主要位于山前平原一带及戈壁一带,海拔800-1150米,夏秋草场最远距离可达到100公里),此阶段继续做好抓膘工作,为安全越冬创造有利条件。羊群开始配种,对羊群进行整顿,挑选过冬羊只,对冬草场进行检查,合理安排进入冬草场的羊群。 3.3.1.4 冬季。11月30日,羊群由秋草场进入冬草场,(冬草场主要位于南山、哈甫提克山、沙窝等草场。安排好草场,秋冬草场最远距离可达到150公里),土种羊和膘情好的羊群到比较远的冬窝子放牧,细毛羊在近处放牧。做好草料管理,部分羊只开始加料,做好母羊的保胎工作。同时要采取先远后近,先阴后阳,先高后低的办法,延长放牧时间。 3.1.1.5 木垒羊由于四季轮牧,在转场过程中需要长途迁徙,造就了木垒羊肉质地紧密,脂肪少的优点,较舍饲羊群所产羊肉入口更具嚼劲,膻味更轻。 3.3.2 饲草料要求。草料要求来源于自然草场的牧草、木垒县域范围内人工种植的牧草及农作物秸秆。 3.3.3 饮水条件。春、夏、秋三季饮用天山泉水和井水;冬季饮用天然雪水和天山泉水为主。饮用水达到国家饮用水强制标准,符合NY/5027-2001(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的规定。 3.3.4 疫病防治及卫生消毒。每年适时进行羊痘、羊三联四防、口蹄疫等防疫注射,春秋驱虫药浴,加强羔羊疾病防治,确保木垒羊肉不受病菌感染。 3.4屠宰。所有羊只屠宰前必须经兽医卫生检疫,检疫合格的羊才能屠宰。在定点屠宰场按伊斯兰教风俗屠宰,屠宰场符合GB/T17237-2008(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屠宰检验按NY/T471-2010(绿色食品、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规定执行,避免木垒羊肉在屠宰过程中受到污染。 3.5生产记录要求。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生产记录档案,对生产情况,疫病发生情况、技术措施、兽药饲料的使用情况以及出栏日期、质量检测情况、销售情况等进行全面记录,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询。

产品特征:
4.1外在感官特征。 4.1.1鲜羊肉外形特征。鲜羊肉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肌纤维致密、坚实、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具有新鲜羊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无肉眼可见杂质;冻羊肉肌肉有光泽,色鲜艳,脂肪呈乳白色,肉质紧密,具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具有羊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4.1.2熟羊肉外形特征。煮熟后的羊肉具有鲜香肥嫩的感官特征。鲜味物质含量高,鲜味浓烈。羊肉香味浓郁,无膻味或仅有少许膻味;肌间脂肪含量多,肥瘦适中,嫩滑爽口。肉汤清澈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 4.2内在品质要求。 木垒羊肉营养价值丰富,精瘦肉中蛋白质含量17.82-26.1%、氨基酸100000-230000 mg/kg,脂肪含量0.05-0.25%,铁16.25-25.6mg/kg、硒0.25-0.7mg/kg,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含量低,铁硒含量丰富。 4.3质量安全规定。 木垒羊肉生产总原则是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进行,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5339-2006(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T388-1999(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5027-2001(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30-2006(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无公害肉羊生产技术规程》和无公害 肉羊产品标准,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投入品,确保木垒羊肉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包装规定:
5.1包装。木垒羊肉按照规定应当包装销售,冷冻分割销售的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5.1.1内包装。分割包装产品的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9687-19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和GB/T4456-2008(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的规定)。 5.1.2 外包装。外包装材料应干燥、清洁、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外包装必须牢固,能够满足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5.2 标识。生产地域范围内的木垒羊肉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木垒羊肉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木垒羊肉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 5.3 运输。应使用清洁、干燥、无异味,符合食品要求的冷藏车(箱)或保温车(箱)。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物混装、混运。 5.4 储存。冻羊肉应储存在相对湿度95%~100%,温度-18℃的冷库内,冷库温度一昼夜升降幅度不得超过1℃。鲜羊肉应当天上架当天销售,需冷冻储存的,按冻羊肉的储存条件储存,并应进行适当的包装。

证书持有人:
木垒哈萨克自治区县牛羊产业协会

地域保护范围:
木垒羊肉的生产地域范围是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全境。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东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接壤,西与奇台县毗邻,南与鄯善县、哈密市相连,北与蒙古国交界(边境线长74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89°56′-92°19′,北纬43°14′-45°17′,南北长度198公里,东西宽度为138公里,总面积为22171平方公里。包括县域范围内11个乡镇(英格堡乡、西吉尔镇、东城镇、照壁山乡、新户乡、白杨河乡、大石头乡、博斯坦乡、乌孜别克乡、雀仁乡、木垒镇)2场(良种场、克牧场)所管辖的60个行政村。木垒羊肉生产地域保护范围内的产量为年出栏30万只活羊,每只羊平均产肉18公斤,总计5400吨木垒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