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镇萝卜腌菜

三江镇萝卜腌菜(新鲜萝卜菜)地上部分发达,叶片绿色,羽状裂叶,无毛,鲜嫩;肉质根小、白色,表皮光滑,质地脆嫩;腌制菜色泽金黄,质地爽脆,甜中带酸,鲜香可口。

三江镇萝卜腌菜保护区域地处抚河支流的箭江、隐溪、彭溪三条河的交汇口,属典型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热量丰富,雨量充沛,水资源丰富,年平均日照数2098h,平均气温17.5℃,年平均降雨量1620mm,全年无霜期275d,年平均相对湿度77%。土壤以沙质壤土为主,土层深厚,排水能力强,富含有机质,pH值5.8~6.5之间,耕性良好。疏松肥沃的土壤和秋冬季冷凉的气候等自然环境非常适合萝卜种植。

⑴产地要求:选择排灌良好,土层深厚、质地疏松、保水保肥能力强的壤土和沙壤土。 ⑵品种:三江镇本地萝卜。 ⑶栽培季节与栽培方式:三江镇萝卜菜以秋播冬收为主,一般秋分播种,小雪开始采收。栽培方式为直播栽培。 ⑷生产控制: ①播种栽培:三江镇萝卜菜选用品种主要作为冬季种植,每年秋分以后,梅雨天播种,用种量每亩1~1.5kg,生育期60d左右,每亩1万棵左右。 ②肥水管理:施肥坚持有机肥、无机肥结合,氮、磷、钾配合施用,严格控制施氮和施肥总量,收获前15d禁止施肥。合理灌溉,萝卜直径达到20~30mm时开始露田和晒田,采取多次轻晒,以控制萝卜生长。成熟期间歇灌溉、干湿交替。收获前7d停止灌溉。 ③病虫草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采用农业防治为基础,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相结合的方法,有效控制病虫草害。 ⑸收获:小雪后,萝卜成熟度达到85%~90%时进行采收,去泥、去杂、去黄叶。 ⑹采后处理(初加工) ①修整:将萝卜菜老皮、老筋剥去,修整要及时、堆放不宜超过2d。 ②初腌:将萝卜菜计量入缸,每100 kg鲜菜用食盐3 kg,层菜层盐,上多下少,每层菜一般不超过15 cm厚,层层叠实,撒盖面盐,铺上食品级薄膜封口,用大理石压实。正常气候条件下,初腌时间一般控制在一周,根据气温高低,适当缩短或延长腌制时间。 ③复腌、窖藏:将初腌菜从缸中取出,沥干水渍,时间控制在24h,再计量入缸,每100 kg菜块加盐2kg左右,操作同初腌,放入坛中压实,坛口加盐水密封。复腌时间以腌制成熟度达到90%以上为标准,窖藏时间应在21d以上。 ④包装:按重量标准装入食品级包装袋。 ⑺生产记录:应建立完善的种植、采收、初加工、包装、销售记录档案,确保能追溯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保存3年以上,以备查阅。

产品特征:
⑴外在感官特征:三江镇萝卜腌菜(新鲜萝卜菜)地上部分发达,叶片绿色,羽状裂叶,无毛,鲜嫩;肉质根小、白色,表皮光滑,质地脆嫩;腌制菜色泽金黄,质地爽脆,甜中带酸,鲜香可口。 ⑵内在品质指标:粗纤维≤2%,总酸≤1.5 g/100g,亚硝酸盐≤1 mg/kg,食盐3%~6%。 ⑶质量安全要求:三江镇萝卜腌菜符合GB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要求。

包装规定:
⑴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南昌县三江蔬果协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三江镇萝卜腌菜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三江镇萝卜腌菜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三江镇萝卜腌菜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三江镇萝卜腌菜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南昌县三江蔬果协会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⑵三江镇萝卜腌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三江镇萝卜腌菜地理标志(三江镇萝卜腌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三江镇萝卜腌菜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⑶三江镇萝卜腌菜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南昌县三江蔬果协会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三江镇萝卜腌菜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三江镇萝卜腌菜地理标志。 ⑷三江镇萝卜腌菜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三江镇萝卜腌菜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冒用三江镇萝卜腌菜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⑹鼓励单位和个人对三江镇萝卜腌菜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证书持有人:
南昌县三江蔬果协会

地域保护范围:
三江镇萝卜腌菜保护区域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地处抚河总干,东邻进贤县,南接抚州市,西界丰城市。三江镇萝卜腌菜地域保护范围包括南昌县三江镇、黄马乡,共计2个乡镇12个行政村。保护范围位于东经115°56′43"~ 116°01′19",北纬28°16′43"~ 28°21′13"。保护规模为200公顷,年产量6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