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小兰花

春茶茶叶绿茶特级罐装安徽茶叶浓香舒城小兰花30g 8A 【在售价】39.9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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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小兰花是绿茶,具有兰花形、兰草色、兰花香的“三兰”典型品质特征。产地范围为安徽省舒城县行政区域,创制于明末清初。舒城小兰花,外形芽叶相连似兰草,条索细卷呈弯钩状,色泽翠绿匀润,毫锋显露;冲泡后如兰花开放,枝枝直立杯中,有特有的兰花清香,俗称“热气上冒一支香”;茶汤鲜爽持久,滋味甘醇,汤色嫩绿明净,叶底匀整成朵,呈嫩黄绿色。

 舒城小兰花饮用方法

 

  (1)准备:舒城兰花,透明玻璃杯或瓷杯1个,茶匙,茶巾等。

 

  (2)投茶:用茶匙将色泽翠绿的舒城兰花置入玻璃杯或瓷杯中,并注入少量矿泉水浸润茶叶。

 

  (3)冲泡:向杯中注入开水约至茶杯容量的四分之三处,水温一般保持在75到85摄氏度。


  (4)分茶:茶汤分倒入茶杯中,七分满为宜。

 

  (5)赏茶:茶汤鲜绿明净,叶底黄绿成朵。

 

  (6)品茶:舒城兰花需静品、慢品、细品。一品开汤味、淡雅;二品茶汤味,鲜醇。


舒城小兰花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舒茶早、山坡绿和特香早等适制舒城小兰花茶树品种。

二、立地条件

海拔高度≥300m。土壤类型黄红壤,pH值5.5~6.5,有机质含量≥1.5%,土层厚度≥1.0m。

三、茶树栽培

1. 育苗:采用无性繁殖方式。

2. 栽植密度:≤55000株/hm2

3. 施肥:每年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12350kg。

四、采摘

3月中旬至4月底,按标准采摘一芽一叶初展至一芽三叶的新梢。

五、加工工艺流程

(一)传统手工制作

工艺流程:鲜叶采摘→摊凉分级→锅炒杀青、做型→炭火烘笼初烘→拣剔→足烘。

1. 锅炒杀青、做型。用竹丝把在两口并连斜锅茶灶中完成杀青、做型。

2. 初烘。炭火为热源,温度达100-120℃,烘至7-8成干。

3. 足烘。摊凉30分钟后,炭火为热源,温度达80-100℃,烘至含水量至≤6%。

  (二)机械加工制作

工艺流程:鲜叶采摘→摊凉分级→杀青→理条成形→初烘→足烘。

1. 杀青。温度200-220℃,杀青适度的叶子其色泽由青绿转变成翠绿。

2. 理条成型。温度110-120℃,每槽投叶量80-100g,理条程度以达到条型变直,使芽叶靠拢,挺直。

3. 烘干。毛火温度110-120℃,足火温度80-100℃,烘至含水量至≤6%。

六、质量特征

1. 感官特色: 具有兰花形、兰草色、兰花香的“三兰”典型品质特征。外形芽叶连枝、形似兰花;汤色绿明亮;清香持久,显兰花香;滋味鲜醇爽口,叶底绿亮成朵。

2. 理化指标:水浸出物≥40.0%。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标准。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 舒城小兰花外形芽叶连枝、形似兰花、绿润显毫;汤色绿明亮;清香持久显兰花香;滋味鲜醇爽口,叶底绿亮成朵。具有兰花形、兰草色、兰花香的“三兰” 典型品质特征。 2. 内在品质指标舒城小兰花茶叶内含物丰富,一芽二叶生化样含茶多酚大于20%,氨基酸大于3%,咖啡碱大于3.8%,水浸出物大于37%。舒城小兰花茶多酚 含量高,茶多酚对人体有降低血脂、抑制人体动脉硬化、增强毛细血管功能、降低血糖、抗氧化、抗衰老、 抗辐射、杀菌、消炎、抗癌、抗突变等。舒城小兰花氨基酸、水浸出物含量高,滋味鲜醇爽口,颜色翠绿鲜活,氨基酸对人体具有延年益寿等功效 。 3.安全要求 严格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进茶园管理无害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认证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茶产品,使全县茶叶“三品”认证率达到98%以上。茶叶生产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茶叶产地环境条件》(标准号:NY5020-2001)执行;茶叶加工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茶叶加工技术规程》(标准号:NY/T 5019-2001)执行;茶叶销售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茶叶标准》(标准号:NY 5244-2004)执行。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

包装规定: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 1.1 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1.2 已取得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1.3 产品严格按照舒城小兰花生产加工技术规程进行的; 1.4 具有舒城小兰花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2.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2.1 可以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2.2 可以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展示、展销等广告宣传; 3.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3.1 自觉接受登记证持有人相关监督检查; 3.2 保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规范产品销售; 3.3 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使用。 4.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该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产品质量和信誉负责。 5.农产品标志许可使用人不准将证人转给他人使用。未经登记证持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 6.地理标志登记证持有人配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市场检查,接受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证书持有人:
舒城县茶叶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