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国光苹果

五莲县栽培国光苹果有着悠久的历史,是全国栽植苹果最早的地区之一。据《五莲县志》记载,五莲县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引入西洋苹果。五莲县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孕育了“五莲国光苹果”果实果个小、肉质细腻、酸甜适口,有香味,脆爽多汁、营养丰富等优良食用品质,被誉为“果中珍品”而驰名全国。

1、土壤地貌情况:五莲县位于山东半岛的南部,全县以低山丘陵为主,约占全县总面积的86%。北部地势较低平,是潍河平原的一部分,东南部有几块河谷冲积平原,平原约占全县总面积的14%。境内地势为中间高、四周低。主要地貌类型有山脉、丘陵和平原。由于气候、地形、母质、水文地质条件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土壤类型。主要有棕壤、褐土、潮土和砂姜黑土等4类,适合于国光苹果的生长。 2、水文情况:全县地表水资源总量多年平均为4.0864亿立方米,境内地下水资源总量为0.7449亿立方米,县境内径流量4.47亿立方米。境内有潍河、沭河、傅疃河、潮白河4大水系。共有大小河流数十条,并建有墙夼、学庄、却坡、户部岭等中小型水库78座。 3、气候情况:五莲县处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周期性变化比较明显,四季分明,春季温暖,夏季湿润多雨,秋季凉爽,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12.6℃,年平均降水量为767.1毫米,雨量多集中在6、7、8月份,春、秋、冬降水偏少。历年平均日照为2449.3小时。年均无霜期220天,年均雾天20天,积温大于10℃的为4200℃。

1、产地:五莲国光苹果产于五莲境内的东至潮河镇王家窑村;西至石场乡官山沟村;南至潮河镇东石河村;北至汪湖镇大胡村。产地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食品林果类产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5013-2006)的要求。 2、品种选择:通过多年的栽培经验,选育出了适应我县的自然条件,具有丰产、质优和抗逆性强等特点的国光苹果品种。 3、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按照五莲国光苹果地方标准进行生产管理。①土壤管理:国光苹果生长结果需要良好的土壤条件和足量的营养物质。而我县国光苹果园大多建在山坡地上,土壤瘠薄,土层浅,有机质含量低。我们采用在苹果采收后结合土壤深翻增施有机肥的办法,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并加大有机肥的施入量。生产上多使用优质鸡粪作为有机肥,每亩施入6000公斤以上。以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疏松土壤,培肥地力,促进苹果根系部分健壮生长和发育。②地膜覆盖:“五莲国光苹果”在果实生长发育期间,若前期干旱,后期灌水或遇大雨,常常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裂果,严重影响商品价值。地膜覆盖不仅可以保持土壤水分,而且能防止土壤水分“忽干忽湿”,有效地减轻裂果。同时覆盖地膜可以提高地温,促进根系早活动,吸收水分,补充地上部分对水分的消耗,有效地防止抽条。③合理整形修剪:为形成良好的树冠结构,延长结果寿命,实现优质稳产,对郁闭园采用高光效树形进行整形。实行长年修剪,冬夏结合,以夏为主。严格控制枝量。冬季修剪后亩枝量控制在9万条以内,生长季节控制在13万条以内。④花果管理:调整花量,提倡早疏花,以花定果,辅助授粉,及时套袋、摘叶、转果,保证苹果质量。 4、产品收获:为获得最好的果实品质和较高的产量,根据果实成熟度、用途和市场需求综合确定采收期,严禁早采或晚采。采后的苹果可按市场要求或苹果标准进行分级,及时入冷库贮藏,实现果品的周年供应。 5、生产记录要求:国光苹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生产记录,记载使用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苹果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采收日期等,生产记录保存二年。

产品特征:
1、外在感观特征:五莲国光苹果果个小,单果130克左右。果实底色黄绿,被有红霞和粗细不均匀的断续红色条纹,具有本品种所固有的色泽。套袋果果面光滑,无锈斑,果实底色黄绿,阳面或全面着淡红或鲜红色细条纹,鲜食风味极佳,果实营养丰富,富含糖、蛋白质、维生素及钙、铁、磷、钾等多种元素。刚采收时,肉硬而脆,汁多,味酸甜而浓。贮藏后风味更佳,适于鲜食、加工。 2、内在品质指标:“五莲国光苹果”营养价值很高,肉质细腻、果肉黄白色 ,酸甜适口,有香味,品质上等,“五莲国光苹果”中可溶性固形物≤13%,硬度≥11每千克平方米,维生素C≥4mg/100g,铁≥0.4mg/100g,钙≥5 mg/100g,维生素可提高机体抵抗力。五莲国光苹果已成为本地的名优特果品之一。 3、安全要求:五莲国光苹果严格按照苹果栽培生产技术综合标准DB11/T081-1997进行生产和管理,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剧毒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经农药残毒检测合格方可上市。

包装规定:
1、分级包装:按果实大小进行分级,有果梗,允许少量果锈,果面无碰压伤和机械损伤。 2、标志:五莲县地域范围内的国光苹果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五莲国光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要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使用规范》的要求,在销售和运输包装物上应注明“五莲国光苹果”地理标志及其图案,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等级、规格、净含量和包装日期,并注明检查人员姓名或代号,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不符合本标志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五莲国光苹果”(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 3、贮藏、运输:苹果贮存时,不得直接着地或靠墙存放,果品库内要加强防鼠措施。冷藏时执行GB8559和GB/T10651标准。 苹果在堆放和装卸时要轻拿轻放,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证书持有人:
五莲县果树站

地域保护范围:
“五莲国光苹果”的地域保护范围为山东省五莲县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9°04ˊ-119°31ˊ,北纬35°34ˊ-35°56ˊ,海拔高度18-706米。地域保护种植面积1700公顷,年产量4.5万吨。主要涉及五莲县的洪凝、街头、许孟、潮河、汪湖、叩官、中至、高泽、石场、户部和松柏等11乡镇(街道)所辖265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