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水牛

峡江水牛是江西省三大地方良种水牛之一。1964年、1980年被列入江西省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品种保护名录,2011年收录于《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牛志》,2019年1月取得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峡江水牛保护区域地处江西省中部,处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阳光充足。年平均温度17℃,年均降雨量1592.4毫米,无霜期277天,年平均日照为1586.6小时。地形以丘陵为主,森林覆盖率达65.5%,草山草坡资源丰富,极利于峡江水牛放牧。

(1)饲养环境:峡江水牛主要以放牧为主,汗腺不发达,热天最喜爱水浴,故放牧场应水源充足、周边无污染源、草山草坡多且资源丰富。 (2)选种:选择健壮的峡江水牛进行繁育。 (3)生产过程管理: ① 人员管理:保种场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牛工作;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要经过更衣、紫外线消毒;非工作人员确需要进入生产区时,要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 ② 饲养管理 犊牛:出生后1小时内应早吃、多吃、勤吃初乳;5日龄后即可作自由运动;15-20日龄应开始调教采食犊牛精料及青绿饲料,精料含粗蛋白质不低于16%,断奶后喂精料0.75-1千克/日.头。犊牛舍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定期消毒,适时更换褥草。 育成牛:应以青粗饲料为主,适当补充精料,放牧时间每天不少于5小时,放牧地应有水源,供其泡水。 妊娠期:妊娠前期(妊娠开始至3个月)日喂量为1-1.5千克/头,中期(怀孕4个月至8个月)应充分给予青粗饲料减少精料,后期(怀孕9个月至分娩)增加营养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发育。 哺乳期:分娩后立即喂足淡盐水或红糖水,饲喂优质易消化青饲料;产后1-3天应饲喂适口易消化的青、干草为主,辅以优质精料及少量多汁料、青贮料等,每天增精料0.5千克;产后7-15天应调整饲养配方,增料促乳。 ③ 疫病防控:每年春、秋季定期进行口蹄疫、牛出败疫苗免疫接种;定期驱除体内外寄生虫。保持良好的饲养管理,尽量减少疾病的发生,当犊牛、育成牛必须治疗时,药物使用要符合《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 472)的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 (4)生产记录要求:应建立完善养殖档案,确保记录能追溯峡江水牛实际生产全过程,并妥善保存3年以上。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峡江水牛体型中等偏小,眼角及下唇有白花点,四肢粗壮,蹄大圆而致密,四肢白色,被毛短而贴身,灰黑色;现场屠宰,新鲜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手摸富有弹性,表面微湿润不粘手,汤色清泽透亮,牛肉口感质地韧嫩。 (2)内在品质指标:峡江水牛肉脂肪中的脂肪酸含量为:棕榈酸≥20%、油酸≥28%、亚油酸≥1.6%。 (3)质量安全要求:峡江水牛产品质量符合:NY/T 2799《绿色食品 畜肉》的要求。

包装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峡江水牛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峡江水牛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峡江水牛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峡江水牛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2)峡江水牛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的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峡江水牛地理标志(峡江水牛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峡江水牛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峡江水牛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峡江水牛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峡江水牛地理标志。 (4)峡江水牛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峡江水牛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峡江水牛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峡江水牛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证书持有人:
峡江县畜牧兽医局

地域保护范围:
峡江水牛保护区域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东北邻新干县,南毗永丰、吉水,西靠吉安县,北与西北和新余市接壤。峡江水牛地域保护范围包括峡江县的桐林乡、马埠镇、水边镇、福民乡、巴邱镇、仁和镇、戈坪乡、砚溪镇、金江乡、罗田镇、金坪民族乡等11个乡镇;保护范围位于东经114°53′21″—115°31′57″,北纬27°27′50″—27°45′20″之间。保护规模2万头,年产量4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