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七十三团大米

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悠久的水稻种植历史,为“七十三团大米”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生产出的大米外观晶莹剔透,米质饱满,呈透明或半透明,粘性好,油润可口,香味浓,还富含蛋白质和硒、锌等微量元素。

(1)土壤地貌情况:新疆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位于伊什格力克山前冲积扇平原北缘,地质年代古老,地质出露较全。四师七十三团位于伊犁巩留县天山西部,由山地、平原两大地貌单元组成,团场所有耕地集中在伊犁河滩范围内(一级阶地)及山前洪积扇前缘地带(二级阶地)。土壤母质由南向北逐渐增厚,耕作区土质多为硫酸盐及碱化盐土,PH值为7.5—8.0,按土质分为二性土、沙土、黏土三种。 (2)水文情况:产区属于灌溉农业区,水的来源为地表径流。地表水水源为伊犁河,以截水沟为界,分为东西两大灌区,灌区条田设施完善。伊犁河在境内河长19公里,东西走向,河道宽100-150米,一般水深3-4米,流速4立方米/秒,年平均流量为374.2立方米/秒,年平均总流量为117.6立方米/秒,年均流量较稳定,水源主要为融雪补给,枯水期为当年的11月至翌年2月。 (3)气候情况:团场位于欧亚大陆腹地,远离海洋,属亚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季气温回升快,秋季降温迅速,夏秋两季降水少。≥10℃的有效积温3450.5℃,年极端最高温度38.5℃,7月份最热,平均气温22.9℃,无霜期为168天;年均降水量为1611.3mm,年日照时数2566.9小时,4-10月作物生育期日照时数1760.2小时,7-8月的日照时数一般都超过300小时。丰富的光热资源为水稻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新疆兵团七十三团大米产地选择在新疆伊犁巩留县第四师七十三团,地处伊犁河南岸的冲积扇平原地段生产。该产区属于亚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热量资源丰富,昼夜温差大,冬寒夏炎,适宜种植各种农作物。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根据该地域生态条件、长期试种和有机食品对品种的要求,选用抗逆性强、品质优良的适宜我团生产的新稻43、90-13、农林315等品种,其中以新稻43为主栽品种。 (3)生产过程管理:七十三团大米严格按照有机食品栽培技术规程执行。 栽培模式:采用机械移栽方式,行穴距20×10㎝或30×10cm(稻田养鸭),每亩栽插2万穴左右,每穴4-6株,基本苗12万株左右,确保收获穗数36万穗左右。 施肥:基肥:牛羊粪3方/亩,叶面追肥:用沼液配水稀释1:3倍液每亩50公斤进行叶面喷施,返青后亩施生物有机肥150公斤,促进分蘖,分蘖盛期再追施生物有机肥50—100公斤,促大蘖成穗。 灌水:坚持薄水移栽,机插结束后,要及时灌水护苗(阴雨天除外),水深以不淹没秧心为宜。插后3~4d进入薄水层管理,切忌长时间深水,造成根系、秧心缺氧,形成水僵苗。返青后即进入分蘖期,实行浅水勤灌,灌水以水深达3cm左右为宜,待自然落干后再上水,如此反复。达到以水调肥、以水调气、以气促根、水气协调的目的,对一些秸秆还田量大的田块,若田脚较烂,发泡起烘,土壤透气性差,应及时脱水晒田1~2d,促进新根生长,然后实行浅灌。 除草:插秧后至晒田前保持水层3—5厘米,防杂草萌动滋生;6月份采取人工拔草2—3次;返青后至抽穗前,稻田放鸭可有效控制杂草。 病虫害防治:病害防治主要以提高管理技术来控制,或用生物制剂春雷霉素、井岗霉素等防治;虫害防治可利用频振式杀虫灯诱杀或稻田养鸭,适当配合人工捕杀。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的规定:收获质量要求茬高15-20cm,总损失率2%以下,脱净率95%以上,破碎率3%以下。收割前将倒伏、感病植株淘汰,防止霉变、虫咬病谷混入。在完熟期将半喂入式收割机及高锰酸钾消毒后进地收获,收获后分级贮存、加工、销售。 (5)生产记录要求:新疆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大米在生产中进行投入品使用登记管理,加工企业收购实行登记式管理,按有机食品相关规定进行存贮加工。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大米外观晶莹剔透、米质饱满,没有腹斑、芯斑,粒长5.8mm、粒形(长宽比)2.6,颜色蜡白,呈透明或半透明,质地硬而有韧性,入口性好,软硬适中、粘性好,油润可口,馨香飘逸。 (2)内在指标:蛋白质含量5-7%,垩白粒率≤10%,直链淀粉15-20%,胶稠度≥60mm。 (3)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有机食品质量体系要求进行管理。

包装规定:
(1)申请使用新疆兵团七十三团大米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应向七十三团递交《新疆兵团七十三团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经审核符合新疆兵团七十三团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的申请人,应与一六五团签订《新疆兵团七十三团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书》,在明确双方对品牌保护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后,方可使用“新疆兵团七十三团大米”地理标志。 (3)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新疆兵团七十三团大米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4)运输:运输工具清洁、干燥、有防雨设施。无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5)贮藏:加工、包装,及时放入成品库中。

证书持有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

地域保护范围:
新疆兵团七十三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留县境内,团部驻地库尔吉勒尕,为团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团部东距巩留县城28公里,西距伊宁市97公里,是新疆兵团团场改革重点示范区。地理座标:东经82°08′10"~82°04′44",北纬42°34′10"~42°37′10",地域保护范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7个农业连队(1连、2连、3连、4连、5连、6连、7连),登记保护面积1000公顷,年产大米9.7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