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紫花油豆角

依安紫花油豆角花紫色,嫩荚绿色,见光处有紫晕,荚果大小适中,扁长条形,肉厚少筋,种粒饱满扁圆形、乳白色带条纹,豆香味浓,口感极佳。

依安紫花油豆角地域范围位于齐齐哈尔市东北部,地处小兴安岭南麓,松嫩平原北缘,克拜波状平原和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世界上仅有的三大黑土平原之一。平均海拔高220米,地势平坦,土壤为黑土和黑钙土,黑土表层厚30厘米以上,土壤疏松,土质肥沃,透气性好,保水保肥能力强,有机质含量1.5-5%,PH值中性偏酸,适宜种植依安紫花油豆角。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无污染。境内有乌裕尔河、双阳河、宝泉河;双阳河水库、上游水库、跃进水库,与之相配套的三处灌区,年有效灌溉面积14万亩;有机电井1700眼,年灌溉面积58万亩,为依安紫花油豆角种植提供了充足的水资源。依安紫花油豆角地域范围处于黑龙江省第三积温带,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季节性明显。冬季寒冷,春季暖和,夏季温热,秋季凉爽。降雨量多集中在夏秋两季。常年平均气温2.4℃、温差15℃,常年平均≥10℃以上的有效积温2500-2600℃,无霜期120-127天。 常年平均日照时数2970小时,常年平均降雨量460-580毫米。气候特点为:温度适宜,昼夜温差大,光照充足,空气质量好,有利于依安紫花油豆角干物质的积累,质量优,品质佳,产量高。适宜依安紫花油豆角生长发育的生态指标为:日平均日照时数8小时,出苗至开花前适宜温度18-22℃,开花期至结荚期适宜温度23-26℃。生长期间低于10℃以下或高于30℃以上的温度,抑制植株的生长发育和正常授粉结荚,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粗纤维增多,品质变劣。依安紫花油豆角生长发育期间与地域温度相吻合,加之黑土地、水质、空气质量和气候融为一体,是最适宜种植依安紫花油豆角的地域,具有地域产品特有的内在品质,明显区别于其它地区同类产品的质量。

3.1产地选择 选择土质肥沃、排水良好的平岗地,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要求。 3.2品种选择 选择高产、优质和抗逆性强的紫花油豆角优良品种,品名为依安紫花油豆角。 3.3 生产过程 3.3.1 种子处理 干播。 选择适种的高产、质佳的紫花油豆角品种。施充分腐熟有机肥,配合固氮菌肥。 3.3.2 整地播种 采用垄作或畦作,5月上中旬直播,垄距为65厘米,株距40厘米,每穴3粒~4粒保苗3株,出苗后如缺苗补齐,苗期中耕2次~3次,及时搭架。施足基肥,实行平衡施肥,有机肥应充分腐熟达到无害化后方可使用,一般每667平方施用腐熟有机肥3000—4000公斤,配合施用磷酸二铵或复合肥30-50公斤,将肥料撒匀、深翻30厘米。 3.3.3 肥水管理 紫花油豆角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有机肥料与无机氮的比例不超过1∶1,禁止施用硝态氮肥。 3.3.4 病虫害防治 防锈病、灰霉病、炭疽病、细菌性疫病;防治蚜虫等,首选物理防治,如光、热、电、温度、湿度和放射能、声波等防治病虫害的措施,例如黄板诱杀蚜虫,如病情严重,则根据实际情况,适量用药。 3.3.5 产品收获 采摘商品豆荚与采摘病害豆荚、病叶一定要分别进行,采摘商品豆荚的容器应保持卫生洁净,采摘病荚与病叶容器原则上采用一次性物品,用后即烧掉或与病害植株一同深埋处理。严格掌握采收农药安全间隔期,最后一次喷药到作物收获的时间应比标签上规定的安全间隔期长,安全间隔期内不能采收。 3.3.6 包装、运输、贮存 包装应注明标志、产品名称、产地、商标、日期等。产品 应贮于清洁、干燥、通风、阴凉、无异味的仓库中,注意防霉、防鼠、防虫害。仓库周围应无异气污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雨;装卸时轻放轻卸,严禁与有毒、有异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3.3.7 生产记录 依安紫花油豆角的生产全过程,记录播种时间、收获时间及收获产量;对使用的农药、化肥的名称、剂型规格、使用方法、使用时间、每次用量、全年使用次数、末次使用时间有详细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

产品特征:
4.1外在感官特征:依安紫花油豆角花紫色,嫩荚绿色,见光处有紫晕,荚果大小适中,扁长条形,肉厚少筋,种粒饱满扁圆形、乳白色带条纹,豆香味浓,口感极佳。 4.2内在品质指标:依安紫花油豆角含蛋白质含量≥2.0g/100g、碳水化合物含量≥7.0g/100g、维生素C含量≥6.0mg/100g。 4.3质量安全要求:依安紫花油豆角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要求。

包装规定:
地域范围内的依安紫花油豆角生产经营者,若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必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依安紫花油豆角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并承诺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符合下列条件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 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依安紫花油豆角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证书持有人:
依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域保护范围:
依安紫花油豆角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齐齐哈尔市依安县所辖的依龙镇、双阳镇、解放乡、三兴镇、新兴镇、中心镇、阳春乡、新发乡、新屯乡、依安镇、红星乡、上游乡、先锋乡、富饶乡、太东乡共计15个乡镇149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东经124°50′~125°42′,北纬47°16′~48°02′。地域保护范围面积27.1万公顷,生产面积3000公顷,年产量6.7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