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牦牛

秦汉时期,泽库地区为羌人牧地。先是先零羌的牧地,因先零羌遭受汉朝的军事打击,力量薄弱,烧当羌联合其他各部,将先零羌逐出小榆谷、烧当羌占据大小榆谷,成为强大的部落集团。清代中后期,蒙古势力衰落,泽库地区原有的少数蒙古人逐渐移迁河南县境。随着游牧南迁,泽库县境恢复了隆务囊索独立管辖,成为热贡地区的夏季草地。1949年9月青海解放,今泽库地区属同仁县五、六、七区。1953年12月5日由同仁县析置泽库县,隶属黄南藏族自治州。历史上藏民族的饮食习惯以牛肉、牛奶、酥油、青稞炒面为主食。而作为游牧民族,肉在其食物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藏族食肉的方法有煮、风干、烤、生食、烘等。最平常的食肉法自然是煮。煮肉则强调一个“鲜”字将肉煮至半生不熟,肉的红丝甫尽即可。牛奶和酸奶也是牧民们四季饮用的饮品。牦牛奶经过特制工具的搅合便能打出酥油,是牧民们不可缺少的主食。分离过后的酸水经煮沸、过滤、日晒后成为坚硬的粒状物,俗称乳酪。酸奶和奶茶色泽鲜白,被视为纯洁和善良的象征。泽库牦牛全身都是宝,其肉鲜美无比,杀后可煮、炒红烧、清沌或风干等,其咪独特。肉可食,皮可缝制成衣,靴、袋等。牛头可加工成工艺品,牛尾可制作成弹扫灰尘的扫帚,牛则是一道壮阳药。

1、土壤地貌情况:泽库县属青南牧业区地带,地处西倾山北麓,麦秀山西南部,为黄河右旋大河曲之腹地。境内群山盘恒,中部隆起,向东西西向倾斜,地势高峻,沟谷相间,滩地开阔,地貌复杂多样。东部、北部山高沟深,群山连绵,山脉多为冰川发育的寒冻风化及冰水侵蚀作用强烈的剥蚀构造高山。由志留纪砂质岩片、三迭纪砂岩、砂页岩组成。表面有剥蚀和冲蚀作用造成的岩块、碎石和岩粒等残积物、坡积物,属切割高山地貌类。山脉隆起幅度大,地形切割强烈,刀脊和“U”、”V”形峡谷遍布。西部地势开阔平坦,由侏罗纪砂岩、页岩,第三纪砂砾岩、粘土层及第四纪沉积物或成因不明的黄土层组成,属高海拔小起伏高原丘陵地貌类。局部间有青藏高原特有的地貌类型---沮洳滩地,藏语成称“纳塘”,如同沼泽,但“纳塘”除低洼地带外,在山间、湿地、平坦都有分布。按地貌特点,县域可划分为高山带、亚高山带、滩地、河谷阶地和低山丘陵五个地段。较大的滩地有夏日德滩、巴滩、活多亥滩、夏马日滩、狄过采玛滩和龙干滩。2、水文情况:境内共有大小河流30余条,分属泽曲河、巴河、隆务河(上游称麦秀河)三个水系。流域面积6658.06平方公里,多年均流量29.8666立方每秒。每年5—8月份为丰水期,11月底结冰,翌年3月末解冻,冰厚达2.4—2.6米。全县地下水潜水径流量为0.4124亿立方米。其中巴河河段潜水径流量为1752万立方米每日,夏德日滩潜水径流量为142.35万立方米每日,纳末恩滩潜水径流量为1405万立方米每日。全县年开采量为5.9万立方米每日。全县水源均系低矿化度碳酸盐型水。3、气候情况:泽库县境海拔较高,绝大部分地段海拔超过3500 m,最低2800 m(麦秀河处境处水面海拔高度),最高4971 m。泽库地区气候受海拔高度及地形的影响,冷季漫长而干冷,暖季短促而温凉,气温日差大,降水集中,日照丰富,日射强烈,多大风天气,无绝对无霜期。全年日平均气温小于0℃的日数在164—207天,年平均气温-2.4℃—-14.8℃,气温年较差23.2—23.5℃。全年平均气温日-2.4℃(极端最高温度22.6℃,极端最低温度-34.4℃)。无霜期仅5—24天。年降水量437.2—511.9毫米,5—9月份的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84%--86%。年平均风速为4.1米/秒,大风日数平均44天,最多年份可达98天。县城年蒸发量为1340.9毫米。泽库地区气候高寒,四季难分,空气稀薄,透明度高,晴好天气多,日照时间长,境内全年日照时数为2566—2675小时,并由东向西渐增,西部的和日地区比东部的麦秀地区高109小时。按季节分布情况看:3—4月和11—12月为年内日照时数最多阶段,月均在230小时以上,尤以12月最多,9月为全年日照数最少月。年太阳总辐射量145—156千卡/平方厘米之间。它与日照时数分布趋势基本一致,亦由东向西渐增,西部和日地区比东部麦秀地区高11千卡/平方厘米,它比纬度相近的山西运城高32千卡/平方厘米。

1、产地选择:泽库县农产品地理保护范围为665806公顷。草地面积652526公顷,占土地面积的98%。可利用草场618820公顷,占草地面积的93%。可利用天然草地中,山地草甸草地436.5万亩,占47.02%,分布于海3500-3800米的滩地和低山丘陵,平均鲜草产量193.89Kg/亩;高寒草甸草地238.49万亩,占25.69%,分布于海拔3800-4700m的高山上,平均鲜草产量160.26Kg/亩;灌丛草甸类草地94.73万亩,占10.21%,分布于海拔3500-4300米的灌木分布区,平均鲜草产154.18Kg/亩;山地草原类草地83.1万亩,占8.59%,分布于海拔3340-3700米的滩地,平均鲜草产量135.39 Kg/亩;沼泽类草地42.97万亩,占4.63%,分布于海拔3530-3800米的低滩地和沟谷阶地,平均鲜草产量274.88 Kg/亩;高寒沼泽草地22.07万亩,占2.83%,分布于海拔3800-4450米的低洼滩地和沟谷阶地,平均鲜草产量155.8 Kg/亩;疏林类草地13.7万亩,占1.48%,分布于海拔2800-3800米的山坡,平均鲜草产量106.76 Kg/亩。天然草地植物资源比较丰富,常见植物303中,其中属于优等牧草的有38种,良等牧草有31中,中等牧草有56种,低等牧草有48种。暖季牧草营养价值较高,禾本科牧草含粗蛋白5.38-11.44%,粗脂肪1.47-4.88%,粗纤维29.73-40.24%,无氮浸出物42.58-53.76%;莎草可牧草含粗蛋白8.34-21.48%,粗脂肪2.76-8.27%,粗纤维21.02-34.24%,无氮浸出物45.14-55.44%。2、泽库牦牛品种范围:泽库牦牛采用终年高山天然放牧,饲养管理粗放,无补饲。寒冷冬季除母牛和幼年牛在冬圈放牧外,其它都处于高山草甸区游牧。泽库牦牛在品种选择上必须符合《牦牛繁育技术规范》(DB63/T546.3—2005)和《牦牛选育技术规范》(DB63/T546.4-2005)的要求。牦牛选种做到优秀,选择具有本品种显著特征的公牦牛和母牦牛,在选配中尽量避免近交,以不断提高泽库牦牛的品质。2.1牦犊牛:出生到6月龄期间的牛。2.2育成牛:指从7月龄到16月龄的牛。2.3繁育母牛:一般指17个月龄以上的母牛。2.4成年母牛:是指体成熟后的母牛。2.5牦牛肉:来自产区的天然放牧条件下的牦牛生产的肉。3、饲养条件和饲养方式 牦牛是放养的草食动物,夏秋季随牧户草场的轮休期作为转场的依据,白天在自家草场随意放养,晚上则被主人赶回帐篷周围,防止受到野狼袭击。4、畜禽引入:由于基地是天然放牧,牦牛繁育方式均是自然繁殖和自行繁殖。 5、饲喂管理:泽库县9大养殖基地生态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按照天然牧场方式养殖牦牛,全年全天候自由采食天然放牧,草质优良无污染是最佳的饲料。近几年来未发生过重大雪灾或其他自然灾害,也未使用过任何的外购饲料。如一旦发生不可预知的雪灾或其他自然灾害时,我县准备采取以下以及措施:5.1、牧草均在宁秀乡有机饲草基地采购,储存在合作经济组织仓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清扫卫生;5.2、饲喂由专人负责,定时定量,投喂量牦牛每天分三次,成年牛每天16斤左右青干草,小牛每天10斤左右。5.3、生态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饲料仓库管理人员在饲草料入库和出仓时严格登记;5.4、仓库中储存饲草料要放置在隔离地面墙面15公分左右,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质。6、疫病的预防6.1疫病预防6.1.1、炭疽的预防:牛每年春季进行预防注射,小牦牛肌肉注射疫苗0.5毫升、大牦牛肌肉注射1毫升。6.1.2、口蹄疫的预防:按照我省免疫计划,与春、秋两季集中开展疫苗预防注射,小牦牛肌肉注射口蹄疫病毒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苗疫苗1毫升,大牦牛肌肉注射2毫升。6.1.3、牛出败的预防:牦牛(100公斤以下)肌肉注射4毫升,100公斤以上肌肉注射6毫升,每年春季接种一次。6.1.4、不足龄牦牛、病牦牛以及怀孕母牦牛在条件适宜时开展疫苗预防注射;6.1.5、使用的疫苗是农业部推荐及符合有机养殖标准要求的优良合格产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及疫苗注射相关要求进行预防注射。6.2、消毒措施6.2.1、每年两次防疫后,选择对人、牦牛和环境比较安全、没有残留毒性的消毒剂,对牦牛聚集区域进行消毒。一般采用次氯酸钠或高锰酸钾消毒。6.2.2、牦牛聚集周围环境每2—3周撒生石灰1次,注意疫病监测,及时发现病情,以及采取防治措施。6.3、常见疾病治疗:常见疾病的治疗措施,首先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消除各种致病因素。凡发病牦牛,按照有机畜产品养殖标准要求,原则上必须采用中成药、中草药、物理处理方法进行治疗,禁止使用抗生素、化肥、农药、不符合有机养殖的消毒剂及灭治病虫害药物。如病情特殊,必须采用西药治疗方可治愈,将该牛进行隔离治疗,治疗期间及愈后不得立即转入原牛舍,必须达到一定休药期(15—20天)后,方可转入。该期间所产牛奶均不得入桶出售。6.4、牲畜尸体的处理6.4.1、死亡或染病死亡的牲畜尸体要及时、专门处理,不得在牛圈内外随地丢弃。牲畜尸体从圈舍运出时应装在密封容器内;6.4.2、不具备焚烧条件的养殖基地应将牲畜尸体埋入深度大于2米的地下;6.4.3、因发生疫情而宰杀的牲畜尸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6.5、粪便处理规程6.5.1、大部分牛粪便在草场上自然分解后被土壤吸收利用,有效保持天然草场的肥力; 6.5.2、牲畜粪便因自古以来就是最经济实用的取暖材料;6.5.3、牲畜粪便经晒干后可作为基地牧户日常生活燃料供暖;6.5.4、把晒干的牛粪进行简单袋装后运抵县城作为燃料进行出售。7、牲畜养殖基地饲养条件泽库县采用的是传统加科学的方法自然放养,草质优良,无任何有毒物质,因此,9大养殖基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符合GB3095的相关规定;饮用水符合NY2057无公害牲畜饮用水水质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符合HJ 568 —2010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8、资料记录8.1、做好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仔、打耳标、疫苗的接种、出栏编号及时间;8.2种畜的来源;8.3做好牧草来源、饲喂情况的记录;8.4做好免疫、用药、发病和治疗情况的记录;8.5每批出栏的牦牛应有编号,以备查询。8.6防疫卫生措施。9、产品收获、屠宰、及产后处理的规定按照不同的育肥阶段进行屠宰,屠宰后的泽库牦牛肉产品应符合《青海省牦牛肉质量标准》(DB63/T516-2005)。第一,做到适龄屠宰,6月以上龄犊牦牛体重≥100kg 、成年牦牛≥250kg、母牦牛≥220kg≥。第二,泽库牦牛屠宰必须在政府依法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屠宰后出场的牦牛肉及其副产品必须经过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检疫检验并合格。

产品特征:
1、独特感官特征:牦牛全身被毛丰厚,其毛的结构类似藏羊混合毛,全身着生粗长毛,特别在颈下缘、前胸、体侧、肘端、腹下侧、股臀中下部着生较长的裙毛。牦牛具有薄面灵活的上唇和坚硬宽大的下门齿,能啃食低草,并有长而灵活的舌,在青黄不接、牧草短缺情况下,能舔食灌丛中及留在凹地的短草碎叶充饥。牦牛具有粗壮坚实的四肢,蹄质坚实而蹄尖狭窄、税利,蹄底有马蹄铁形硬角质,能攀登利用其他牲畜不能利用的高山陡坡的草场。再加上后躯短窄而斜,后肢刀状肢势,就更显攀登灵活。外形结构紧而匀称,体质坚实,相貌粗野,整个身躯低深而长,公牛颈短厚而深,母牛颈薄浅,无垂皮,前驱发育良好,后躯欠佳,鬐甲高,背腰平直,十字部上隆,尻斜,头较粗长,额短宽面部微凹,侧视呈楔形,眼圆稍突出,明亮有神,鼻梁狭窄,鼻镜鼻孔较小,唇薄灵活,耳小,耳壳内密生绒毛,角粗壮光滑,角形向外上方生长,形成不密闭环形,有牛角占81.05%,尻短窄而斜,尾短,尾毛长而浓密,肋骨开张,腹较大,四肢骨骼坚实,前肢粗壮端直,后肢多呈刀形,蹄比普通牛属较小,蹄匣周围有马蹄形角质物,蹄缝紧合。乳房小乳静脉不明显,乳头短小,四个乳头发育不匀。睾丸小而紧缩几乎贴附于腹壁。毛色多呈黑色。屠宰后鲜肉颜色深红,肌间脂肪分布均匀,脂肪颜色微黄;肉煮沸后的肉汤清澈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的香味,味香四溢肉质鲜嫩、无异味,具鲜牛肉特有气味。2、独特的内在品质指标:泽库牦牛呈原始自然的生长过程,无任何污染环境,终身无劳役,一生中摄入大量的虫草、雪莲等名贵中草药,使牦牛肉质细嫩,味道鲜美。泽库牦牛肉经农业部批准机构检测,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含量低,氨基酸种类齐全,含有烟酸、维生素E、钙、磷、钾、镁、铁、锌、硒等微量元素,矿物质元素含量丰富,食用品质好,热量特别高,对增强人体抗病力、细胞活力和器官功能均有显著作用。泽库牦牛肉极高的营养价值是其他牛肉所无法比 的。检测值详见表1(略):泽库牦牛肉品质检测值。3、安全要求泽库县采用的是传统加科学的方法自然放养,草质优良,无任何有毒物质,区内没有任何工矿企业,因此对当地生态环境的污染和泽库牦牛生产区的环境影响几乎为零。因此,泽库牦牛饲养产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的相关规定;饮用水符合NY2057无公害牲畜饮用水水质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符合HJ 568 —2010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

包装规定:
牛肉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7—1988)和《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11680—1989)的规定,内包装标志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388—1986)的规定。在运输中,牛肉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不得同对产品发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设备应洁净,无污染,商品牛运输时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运输车辆在使用前后要按照《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标准》(GB16567—1996)的要求消毒。鲜牦牛肉在相对湿度75~85%、0℃~4℃贮存;冻牦牛肉在相对湿度90~100%、-18℃条件下贮存,冷藏温度一昼夜升降幅度不超过1℃。产品保质期不超过12个月,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泽库牦牛地域保护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饲养场(或合作组织),在泽库牦牛肉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泽库县有机畜牧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示相结合的标示标注方法。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1.1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等级确定的地域范围;1.2 取得登记农产品先关的生产经营资质;1.3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4 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义务责任。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袋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4、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正确规范的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5、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

证书持有人:
泽库县有机畜牧业办公室

地域保护范围:
泽库县位于东与甘肃省夏河县为邻,南与河南蒙古自治毗连,西与海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德县相望,北与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分界,东北与同仁县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100°34′—102°08′,北纬34°45′—35°32′之间。包括泽库县泽曲镇、麦秀镇、和日乡、宁秀乡、王家乡、多禾茂乡、西卜沙乡、巴滩牧场、恰科日社区,辖五个乡两镇一场一社区的64个行政村。东西长142公里,南北宽85公里,总面积6658.06平方公里,覆盖全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