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花生

樟树花生果形中小,呈茧形,荚果整齐饱满,果壳薄、网纹浅,以双仁果为主,出仁率高。樟树花生仁饱满、种皮薄、浅红色,口感细腻,食味香甜。

樟树市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分布区,四季分明,光热水资源丰富。年均气温17.7℃,年降水量1710.7毫米,年日照为1718.2小时,无霜期273天左右。樟树市属赣江下游冲积平原区,境内以平原低丘为主,土壤多为红壤土、水稻土和沙壤土。土壤呈微酸性,PH值为4.6-6.0,土壤中矿物质营养丰富,富含磷、钾、钙、镁、铁、铜、钼等微量元素,土层厚度≥25cm,土壤有机质含量≥1.0%。樟树独特的地域环境孕育了樟树花生独特的品质。

(1) 耕田选择与整理:①选地整地:选择地势平坦,无重金属污染,耕作层深25cm以上,有机质含量不低于1.0%的红壤地、沙壤地。冬至前合理深耕,深度一般为25~30cm,如果连作地一般可2~3年深翻1次。整地要求达到土碎、地面平整,上虚下实。地膜覆盖栽培应按垄距85~90cm,沟宽30cm,垄面宽55~60cm,垄高10-13cm起垄。②轮作换茬:与蔬菜、大豆、油菜等其它作物进行轮作换茬,有利于增强花生品质和抗病能力。(2)施肥:樟树花生施肥要根据地力和对产量水平的要求而定。一般地力水平,按产量300kg/667平方米计算,施腐熟有机肥1000kg左右、尿素10~15kg、复合肥15kg、钾肥10kg、磷肥50kg。有机肥和化肥以底施为主,一般有机肥冬耕底施,化肥春耙时底施。花生生产期间除施叶面肥以外,一般不需要追施其他肥料。(3)种子处理:留种时选留果大饱满、色泽鲜艳的花生果,播种前去除病、瘪、小粒和破损粒及变色粒,保证种子发芽率在95%以上。播前带壳晒种1~2天,晒种后在播种前10~15天剥壳。(4)播种:樟树花生一般为春播,生育期120天左右,4月土温稳定在12℃以上即可播种。按照“肥地宜稀,薄地宜密”的原则。樟树花生种植密度以2.0~2.2万株/667平方米为宜,在此范围内密度越大产量越高。整好地后,采用人工条播或机播。一般播深5~7cm,每穴2粒,行距28~33cm。(5)田间管理:①查苗补种:苗全、苗齐是花生增产的基础,出苗后要及时查苗,发现有缺苗现象及时催芽补种。②清棵蹲苗:露地种植苗齐时清棵,用小锄把幼苗基部的土挖开,使两片子叶和胚芽露出土外,促进第一、二对侧枝早生快发。覆膜种植要及时引苗,避免烧苗,每穴开直径5厘米的小孔,利于第一对侧枝露出膜外生长。引苗后及时用土把孔盖上。③水分管理:花生种植后的4~6月多为梅雨季节,雨水较多,应注意开沟排水;花针期和结荚期遇干旱,应及时浇水。生长后期遇干旱也要及时浇水,防止黄曲霉发生。此时浇水,要小水润浇,以防烂果或影响正常收获。遇到连续阴雨天气,要注意及时排水,以防涝害。④中耕除草:苗齐后,结合中耕进行除草。露地花生在盛花期前中耕3次,原则是头遍浅、二遍深、三遍细。⑤防治病虫害: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原则。病虫害防治严格执行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规定。(6)收获、贮藏及包装:8月中、下旬,花生果实成熟即可收获。地膜覆盖收前15天揭膜,并清除残膜,避免污染。收获后及时晒干入库,确保不霉变。花生贮藏、运输场地、设备必须具备安全卫生、无污染条件。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包装物上应标明产地、规格、净重量和包装日期等。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樟树花生果形中小,呈茧形,荚果整齐饱满,果壳薄、网纹浅,以双仁果为主,出仁率高。樟树花生仁饱满、种皮薄、浅红色,口感细腻,食味香甜。(2)内在品质指标:蛋白质总含量≥28%;纯仁率≥70%;脂肪酸组分中:软脂酸含量≥12%,硬脂酸≤4%,油酸含量≥46%,亚油酸含量≥33%,亚麻酸≥1.0%。(3)质量安全要求:樟树花生质量符合GB/T1532《花生》的要求;产地环境符合NY/T5010《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并随标准修改变更而更新;质量安全控制符合NY/T2798.2《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第2部分:大田作物产品》的要求。

包装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①生产经营的樟树花生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②已取得樟树花生生产经营资质;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④具有樟树花生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樟树花生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2)樟树花生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樟树花生地理标志(樟树花生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②可以使用登记的樟树花生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3)樟树花生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③正确规范地使用樟树花生地理标志。(4)樟树花生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樟树花生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证书持有人:
樟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域保护范围:
樟树地处江西中部,跨赣江中游两岸,东邻丰城、南接新干、西毗新余、北连高安。樟树花生地域保护范围为张家山街道办事处、经楼镇、刘公庙镇、临江镇、洲上乡、吴城乡、昌付镇、黄土岗镇、中洲乡、义成镇、观上镇、大桥街道办事处、店下镇、阁山镇、永泰镇、洋湖乡、江西省双金园艺场、樟树市试验林场、樟树市园艺场等共计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场。保护范围位于东经115°06′33″至115°42′23″,北纬27°49′07″至28°09′15″之间。保护面积1.02万公顷,年产量4.1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