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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概述

历史溯源

早在一万年前,已有先民生息、繁衍在齐齐哈尔这块黑土地上。他们沿嫩江两岸而居,以渔猎为生。齐齐哈尔市区辖境,夏商周时期属

索离国;秦汉时为夫余国属境;魏晋南北朝时期属鲜卑和豆莫篓;隋唐时期属室韦都督府管辖;辽代属上京路、东京路;元代属辽阳行中书省所辖的开元路和水达达路;明朝先归属大宁都指挥使司,后属奴儿干都司。

清初,齐齐哈尔地区属盛京内务府管辖,不久归属宁古塔将军。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起,改属黑龙江将军管辖。

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设卜奎驿站,逐步成为黑龙江西部地区诸驿站的中心,并发展为村落。

1691年(康熙三十年),清廷准奏在卜奎站建齐齐哈尔城,并授索伦总管玛布岱副都统衔,掌管建城事宜。

1699年(康熙三十八年),黑龙江将军衙门移住齐齐哈尔城。直至清末,黑龙江将军衙门与齐齐哈尔副都统衙门合署管辖齐齐哈尔。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在省城设黑龙江分巡道极其所属的黑水厅,管辖齐齐哈尔。次年,裁撤齐齐哈尔副都统。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清政府废黑龙江将军,建黑龙江行省,将黑水厅改为龙江府,齐齐哈尔由省垣巡警局和龙江府管辖。

民国时期

1924年,成立黑龙江省城市政公所,管理齐齐哈尔市事宜。

1929年,黑龙江省城市政公所改组为黑龙江省城兼商埠市政局,主管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及商埠界内市政诸事,直隶于黑龙江省政府。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齐齐哈尔,设置伪满龙江省,齐齐哈尔仍为省城。

1936年,建立伪齐齐哈尔市公署,隶属伪满龙江省公署.此为齐齐哈尔设市之始。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成立民主政权齐齐哈尔市政府,隶属嫩江省。

1947至此1949年,先后隶属黑龙江嫩江联合省、黑龙江省。

新中国成立后

1954年,黑龙江省会由齐齐哈尔市迁往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始为省辖市。

1958年,齐齐哈尔市划归嫩江专区专员公署管辖。

1960年,嫩江专区撤销,其所辖各县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始行市管县体制,齐齐哈尔市复为省辖市。

1961年,恢复嫩江地区专员公署,齐齐哈尔市及所辖各县归其管辖。

1964年,齐齐哈尔市再次改为省辖市。

1967年,齐齐哈尔市人民委员会撤销,成立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

1980年,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改称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1985年,嫩江地区行政公署与齐齐哈尔市合并,再次实行市管县体制,齐齐哈尔市仍为省辖市。

地理简报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交界地区,齐齐哈尔市地处东经122度24分-126度41分,北纬46度13分- 48度56分。东临大庆市和绥化地区,南接吉林省白城地区,西靠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北与黑河地区接壤。全市辖七区九县,集聚着汉、蒙古、朝鲜、满、回、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柯尔克孜、锡伯等35个民族。

气候点评
齐齐哈尔市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特点十分明显: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暂短霜早,冬季干冷漫长。齐齐哈尔南部属温暖干旱农业气候区,中部属温和半干旱农业气候区,北部属温凉半湿润农业气候区。齐齐哈尔市的气候,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平均年降水量为400毫七、八月份降水最多。年平均气温为3.2℃,气温最低的一月平均气温为-19.5℃。(最低为-39℃),气温最高的七月平均气温为22.8℃(最高为40℃)。全年无霜期122-151天,平均年日照为2867小时,夏季每天日照多于15小时的竟达78天。
    
齐齐哈尔市年平均气温在0.7至4.2摄氏度之间,南北相差摄氏3.5度左右。年平均无霜期122至151天。最佳旅游季节为夏、秋季。
    

年辐射量为每平方厘米110至120千卡,与长江中下游地区相似,生长期(五至九月)的辐射量为每平方厘米65至67千卡。年日照时数在2600至2900小时,生长期(五至九月)日照时数为1300至1350小时年降水量在400至550毫米之间,生长期降水量一般在350至480毫米之间,占年降水量的85%以上。
    
    
齐齐哈尔市有利的气候条件是辐射充裕,雨热同季,不利的气候条件是旱、涝、低温、早霜、风等,它们对农作物的危害程度在年际间、地域上差异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