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跷(高抬火轿)

  • 项目编号:
    Ⅲ-9
  • 类别:
    传统舞蹈
  • 类型:
    扩展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高跷也称“高跷秧歌”,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舞蹈,广泛流传于全国各地,因表演时多用双脚踩踏木跷而得名。高跷一般以舞队的形式表演,参演者十数人至数十人不等,多扮演古代神话或历史故事中的人物,服饰多模仿戏曲行头,演出中常用的道具包括扇子、手绢、木棍、刀枪等。高跷有“踩街”和“撂场”两种表演形式,其中“撂场”又分“大场”和“小场”两种。“大场”由舞队集体表演,边舞边走各种队形图案;“小场”由两三人表演,多为男女对舞,有时边舞边唱。各地高跷所用木跷从30厘米至300厘米不等,根据表演风格又可分为“文跷”和“武跷”两种,文跷重扭踩和情节表演,武跷则重炫技表演。
  高抬火轿是河南的一种民间舞蹈样式,流传在沁阳市的万南村,其形式独特,在方圆五百里内都有重大影响。万南高抬火轿历史悠久,据说唐宋时期,当地居民就有踩高跷、抬花轿、闹新春的习俗。
  高抬火轿以舞蹈和说唱结合的形式进行表演,以管子、唢呐和锣鼓从旁伴奏。表演过程中,16人分为两班,交替踩着五尺的高跷抬花轿行进,坐在轿内的演员边说边唱。有4至6人踩着6尺高跷转动“祥伞”引领火轿前行,高跷队中另有人踩着2尺至5尺不等的高跷,打着宫灯、纱灯、祥伞、棋子灯和回避肃静牌,模拟皇帝或官员出巡及百姓婚嫁等场面。表演中还融进了“锣鼓经谱”、“醒世词”、“情理词”等内容。高抬火轿一般在重大节日的夜晚表演,将一般民间舞蹈中的花轿改为火轿,布轿改为纱轿,插上点燃的蜡烛,寓有红红火火、兴旺发达之意。整个表演充满惊险感和喜庆气氛,显示出鲜明的地方特色。
  高抬火轿是一门祖传绝技,历史悠久。后经明代乐律学家郑王朱载堉改造,将踩高跷和抬花轿两种民间艺术融为一体,形成绝活,以其特有的艺术表现手段抬高了基层“轿夫”的卑贱地位和形象。近年来,高抬火轿艺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许多特殊技巧逐渐失传,急需抢救保护。
  

申报地区或单位:
河南省沁阳市

保护单位:
沁阳市文化馆(沁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