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灯戏(溪下马灯戏)

  • 项目编号:
  • 类别:
    传统戏剧
  • 类型: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马灯戏,是在清朝同治年间传自安徽凤阳的花鼓戏,由跑马灯和小戏两部分组成,用花鼓及绍兴调与永嘉方言进行演唱,内容幽默风趣,形式生动活泼,极富楠溪特色,是全省溪下马灯戏主要流传于溪下乡。为浙江省第三批非遗名录项目。据传清朝年末年,祖籍安徽省凤阳县马灯戏艺人池老彩因生活贫困,携妻带子,一路卖艺流浪到了永嘉县溪下乡一个叫界岭的地方定居。从此,溪下就有了马灯戏,而且被一直传承了下来。溪下马灯戏主要流传于溪下乡。为浙江省第三批非遗名录项目。据传清朝年末年,祖籍安徽省凤阳县马灯戏艺人池老彩因生活贫困,携妻带子,一路卖艺流浪到了永嘉县溪下乡一个叫界岭的地方定居。从此,溪下就有了马灯戏,而且被一直传承了下来。
    溪下马灯戏按其规模分全堂与半堂,全堂24匹马,半堂减半。其中固定非有不可的有白牌灯4盏,高桥灯5盏,其余花灯如大刀灯、猢狲灯、鲤鱼灯等数量均不限。届时,演员们先点亮马灯列队出行,到达目的地后,在乐曲声中走阵,表演贩茶、补缸、张三打妻、讨花鼓钱等小节目。过去,马灯戏从每年的正月初二开始表演,一直到正月十五日深夜才结束。
溪下马灯戏按其规模分全堂与半堂,全堂24匹马,半堂减半。其中固定非有不可的有白牌灯4盏,高桥灯5盏,其余花灯如大刀灯、猢狲灯、鲤鱼灯等数量均不限。届时,演员们先点亮马灯列队出行,到达目的地后,在乐曲声中走阵,表演贩茶、补缸、张三打妻、讨花鼓钱等小节目。过去,马灯戏从每年的正月初二开始表演,一直到正月十五日深夜才结束。

申报地区或单位:
永嘉县

保护单位:
永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