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戏(平阳木偶戏)

  • 项目编号:
    Ⅳ-92
  • 类别:
    传统戏剧
  • 类型:
    扩展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平阳木偶戏是一种综合性的木偶表演形式,具有很高的观赏性与艺术研究价值。它在浙江省平阳县流传的历史十分悠久,形成时间不晚于宋代,至明清时达于鼎盛。明代姜准的《岐海琐谈》称当时平阳一带的木偶戏艺人黄子复等“擅巧思制木偶,运动以机,无异生人……声音清越,冠绝一时”,清代张纂毋的《船屯渔唱》则以“儿童吻唇叶宫商,学得昆山和弋阳。不用当筵观鲍老,演来舞袖亦郎当”的诗句描绘平阳木偶戏演出的状况。由诗句可知,当时木偶戏演出时已兼唱昆山腔和弋阳腔。民国时期平阳木偶戏仍很盛行,至新中国成立初,全县尚有一百多班,其中以提线为主的有42班,以布袋为主的有75班,以杖头为主的有1班,从业人员达五百余人。平阳木偶造型别致,明清以来的木偶头与戏装制作精美,保存完整,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
  平阳木偶戏兼唱高、昆、徽、乱、时、滩六种声腔,唱念兼用官话、瓯语和闽语。其表演形式多样,融提线、杖头、布袋、人偶四种木偶表演为一体而以提线为主。在长期的演出中,平阳木偶戏积累了繁多的剧目,仅传统剧目就有三百多种,题材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水漫金山》、《时针飞转》等剧目多次获奖,并4次晋京、4次出国交流演出,驰名中外。

申报地区或单位:
浙江省平阳县

保护单位:
平阳木偶戏保护传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