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舞(泸州雨坛彩龙)

  • 项目编号:
    Ⅲ-4
  • 类别:
    传统舞蹈
  • 类型:
    新增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龙舞,也称“舞龙”,民间又叫“耍龙”、“耍龙灯”或“舞龙灯”,在全国各地和各民族间广泛分布,其形式品种的多样,是任何其他民间舞都无法比拟的。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已出现以数人集体祭龙求雨的文字;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的记录中已有明确的各种舞龙求雨的记载;此后历朝历代的诗文中记录宫廷或民间舞龙的文字屡见不鲜。直至现在,龙舞仍是民间喜庆节令场合普遍存在的舞蹈形式之一。龙舞最基本的表现手段是其道具造型、构图变化和动作套路。根据龙形道具的扎制材料的不同,分为布龙、纱龙、纸龙、草龙、钱龙、竹龙、棕龙、板凳龙、百叶龙、荷花龙、火龙、鸡毛龙、肉龙等等;北方龙舞的制作一般高大粗重,风格古朴刚劲;南方龙舞则精巧细致,活泼敏捷。龙舞从色彩上可分为黄、白、青、红、黑等,以黄龙最为尊贵。龙舞的构图和动作一般具有“圆曲”、“翻滚”、“绞缠”、“穿插”、“窜跃”等特征。龙舞的传统表演程序一般为:“请龙”、“出龙”、“舞龙”和“送龙”。民间有“七八岁玩草龙,十五六耍小龙,青壮年舞大龙”的说法。舞龙人数少则一人舞双龙,多则百人舞一大龙。
  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和信奉的祖先;龙舞是华夏精神的象征,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团结合力、奋发开拓的精神面貌,包含了天人和谐、造福人类的文化内涵,是中国人在吉庆和祝福时节最常见的娱乐方式,气氛热烈,催人振奋,是中华民族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
  四川泸州雨坛彩龙以其悠久的历史和浪漫的龙舞表演艺术被誉为“东方活龙”。清光绪十八年左右,当地艺人将原有的“草把龙”改成彩龙,到1919年,出现了第一条雨坛彩龙。自此每逢年节或婚丧嫁娶,当地百姓都要舞彩龙。
  雨坛彩龙的表演重在一个“活”字,“人龙合一”。表演时舞者“动于中而形于外”,“心有性情,手衍神色”,“手随眼动,眼随心动”。在川剧打击乐的伴奏下,龙与“宝”交织缠绵,紧紧呼应,在龙舞中对龙的个性特征、生活情态进行生动的描摹。雨坛彩龙按连绵不断的太极图案行进表演,套路变幻莫测,表演活泼灵动,变化多端,或脱衣,或翻滚,或叹气,或擦痒,极显龙之性情。在此过程中,舞者与龙的情感融为一体。
  在漫长的表演实践中,雨坛彩龙的传人们不断更新、丰富表演内容,形成了完整的表演套路和经典的动作造型,如龙出洞、龙抢宝、龙脱衣、龙背剑、龙叹气、龙砌塔、龙抱柱、黄龙滚、倒挂金钩、太子骑龙等,最大限度地展示了人们对龙的想象。
  雨坛彩龙的龙头造型独特,主要依据泸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脑桥的龙头设计,额高,嘴短,双目突出可动,下颌开合自如,形象既威武有神,又憨愚可亲。龙身用竹篾扎制成骨架,分组分节,可长可短。整个龙身用竹篾扎成圈,相互串联,套上龙衣后灵活多变。龙尾也区别于一般的火炬尾、蛇形尾,呈鲢鱼状,极富情趣。
  以艺人罗银坤等罗氏兄弟为代表,构成了雨坛彩龙的传承人系统。在当代,这个传人系统大大拓展,不仅有一批青年人加入,而且重庆、铜梁、成都等地还派人来学艺,雨坛彩龙的流布区域由此得到了扩展。时下,雨坛彩龙同样面临新时代的挑战,急需建立保护和传承机制。

申报地区或单位:
四川省泸县

保护单位:
泸县文化馆(泸县美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