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参龙 项目编号: 类别: 曲艺 类型: 发布日期: 2009-06-22 第(三)批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相关地域: 浙江 温州市 平阳县 荣获: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颁发机构: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参龙,是参谒龙神的意思,是一种配合舞龙灯时进行的一种说唱艺术。源于明末清初,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平阳民间对龙的信仰,有种特别的神圣感,平阳各地农村都建有龙神庙,每年春节举办的舞龙、参龙及端午节的赛龙舟等活动,都是对龙的祈求,保地方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明、清时参龙一般由当地正一派道士为参师,因此参龙唱腔含有道士调味道。后来在民间发展成一种演唱艺术,在平阳、苍南等县乡村流行至今。 申报地区或单位:平阳县 保护单位: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