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舞(浦江板凳龙)

  • 项目编号:
    Ⅲ-4
  • 类别:
    传统舞蹈
  • 类型:
    新增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龙舞,也称“舞龙”,民间又叫“耍龙”、“耍龙灯”或“舞龙灯”,在全国各地和各民族间广泛分布,其形式品种的多样,是任何其他民间舞都无法比拟的。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已出现以数人集体祭龙求雨的文字;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的记录中已有明确的各种舞龙求雨的记载;此后历朝历代的诗文中记录宫廷或民间舞龙的文字屡见不鲜。直至现在,龙舞仍是民间喜庆节令场合普遍存在的舞蹈形式之一。龙舞最基本的表现手段是其道具造型、构图变化和动作套路。根据龙形道具的扎制材料的不同,分为布龙、纱龙、纸龙、草龙、钱龙、竹龙、棕龙、板凳龙、百叶龙、荷花龙、火龙、鸡毛龙、肉龙等等;北方龙舞的制作一般高大粗重,风格古朴刚劲;南方龙舞则精巧细致,活泼敏捷。龙舞从色彩上可分为黄、白、青、红、黑等,以黄龙最为尊贵。龙舞的构图和动作一般具有“圆曲”、“翻滚”、“绞缠”、“穿插”、“窜跃”等特征。龙舞的传统表演程序一般为:“请龙”、“出龙”、“舞龙”和“送龙”。民间有“七八岁玩草龙,十五六耍小龙,青壮年舞大龙”的说法。舞龙人数少则一人舞双龙,多则百人舞一大龙。
  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和信奉的祖先;龙舞是华夏精神的象征,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团结合力、奋发开拓的精神面貌,包含了天人和谐、造福人类的文化内涵,是中国人在吉庆和祝福时节最常见的娱乐方式,气氛热烈,催人振奋,是中华民族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
  浦江县位于浙江中部偏西,金华市北部。据浦江白马镇夏张村张姓族谱载,自唐朝始,“龙腾灯舞闹元宵”便成了浦江民间的习俗,浦江县志中称之为“灯节”。浦江板凳龙盛行于浦江县乡村,广泛流传于江南沿海各地。综观浦江板凳龙的传承发展,唐代为其孕育期,宋、元为其成熟期,明、清为其鼎盛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为其弘扬传承期。
  从构造上看,浦江板凳龙由龙头、龙身(子灯)、龙尾三部分组成,俗称长灯。根据龙头造型,可分仰天龙、俯地龙、大虾龙等类别。因凳板(龙身)上的设置造型不同,亦有方灯、酒坛灯、字灯等十一种不同的形态。每逢节日或重大庆典兴灯,以麦饼团、剪刀箍、甩尾巴为主要表演阵式。
  浦江板凳龙,顾名思义就是一条条用单个板凳串联而成的游动的龙灯,它让人们充分感受到广场民间舞蹈气势恢宏、刚强柔美的特征,在锣声、号角、铳声震天,喝彩声此起彼伏的氛围中接受和领悟娱己娱人的生活习俗和敬天顺人的民众信仰。一条浦江板凳龙几乎就是一个艺术综合体,它集书法、绘画、剪纸、刻花、雕塑艺术和扎制编糊工艺为一体,融体育、杂技、舞蹈为一炉。游动起来的龙舞兼有粗犷、细腻、奔放、严整的风格,通过这种激情与哲理、娱乐教化合一的舞蹈,人们得到了感官和心灵的双重满足。浦江板凳龙是地道的百姓文化,广场性、广泛性、惊险性为其主要特征,其参加人数之多、活动场地之大,在同类形式中实属罕见。
  浦江板凳龙保留了中国尤其是浙中和江南沿海一带“龙信仰”的民间文化传统,融汇了书画、剪纸等民间艺术的民间形态,传承了群众体育和广场舞蹈的艺术形式,具有民俗、历史研究价值和民间工艺传承功能,在浦江和浙中及江南沿海一带产生了深远而广泛的影响。但时代变迁所造成的冲击也不可避免地降临在浦江板凳龙身上,使它的传承陷入窘境,亟待抢救与保护。

申报地区或单位:
浙江省浦江县

保护单位:
浦江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