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舞(醉龙)

  • 项目编号:
    Ⅲ-4
  • 类别:
    传统舞蹈
  • 类型:
    扩展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相关地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龙舞也称“舞龙”,民间又叫“耍龙”、“耍龙灯”、“舞龙灯”,是中国分布最广、影响最为深远的一种民间舞蹈。这种舞蹈具有多样的表现形式,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龙舞风格迥然不同。
  根据龙的造型来区分,龙舞有布龙、纱龙、纸龙、草龙、钱龙、竹龙、棕龙、板凳龙、百叶龙、荷花龙、火龙、鸡毛龙、肉龙等多种形态,龙的形态不同,其舞蹈造型和舞蹈技法也各不相同。中国龙舞的传统表演程序一般由“请龙”、“出龙”、“舞龙”、“送龙”等环节组成。龙舞中蕴涵着开拓奋进、天人合一的文化内涵,是中华民族精神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醉龙是古代广东中山民间特有的一种舞蹈,它起源于宋,盛于明清,原为自发的即兴跳神舞蹈,后发展成道具舞蹈,每年在农历四月初八浴佛节祭祀后举行的巡游活动中表演。醉龙源于中山西区的长洲村,并从长洲辐射到石岐张溪、沙溪、大涌、火炬开发区濠头等地。除此以外,它还经由早年从长洲等地移民澳门的中山籍邑民传到澳门。
  醉龙表演包括拜祀、插金花、请龙、三拜九叩、喝酒、席间舞龙、灌酒和巡游等内容。表演过程中,舞龙者需先被灌入足量的酒,然后带醉而舞。稍稍清醒,持酒埕者必从旁强灌,务使之进入沉醉状态。表演队伍除了龙头、龙尾有倒酒人,每条龙需“喝”两瓶酒,舞龙者喝至似醉非醉,口喷啤酒,手抱龙头,醉步起舞,热闹开幕。似醉非醉的舞步看似踉跄,实则精彩。原先舞醉龙者在拜祀过程中随意舞动龙头、龙尾,称为“转龙”,后发展成一种民间舞蹈。
  醉龙融会了武术南拳、醉拳、杂耍等技艺,自古以来深受中山当地群众欢迎,影响及于周边地区,堪称中华民族民间舞蹈的瑰宝。目前,醉龙的主要传承人年事已高,这一独特的民间舞蹈濒临灭绝,亟待保护。

申报地区或单位:
广东省中山市

保护单位:
中山市西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