傩戏(德安潘公戏)

  • 项目编号:
    Ⅳ-89
  • 类别:
    传统戏剧
  • 类型:
    扩展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北宋乾德(968)年间,从京都汴梁开封府到江州做官的潘氏三兄弟,带来了都城勾栏瓦肆中的歌舞杂剧花棚会—德安潘公戏。这种歌舞杂剧,当地人也称为“锣鼓潘太公戏”,或叫“潘太公游春”。
  每年元春正月初一至十五,德安县吴山乡桂、胡、李、陶四大家族12个村庄都要举行花棚会,白天游春、祭祀,晚上演剧、聚乐。晚上整场表演约需两小时,演出9场节目,主要包括棚上杖头傀儡与棚前面具化装两种表演。
  表演时首先在祖堂内拉起一块蓝色的布帐(当地称为“花棚”)作为表演区域。先由表演者合念一段诵词,再在锣、鼓、笛三乐器的伴奏下进行节目表演。棚上的傀儡表演,由一两个演员分别用左手撑杖头傀儡,右手握着傀儡的两膀在布帐内左右摇摆,翩翩起舞。棚下的假面表演由演员戴着面具随着剧情在布帐中进出,或舞刀剑或翻杠踏跷,或跳或舞,但都不开口,其唱念全由场外一个叫“参军”的代唱代念。
  德安潘公戏保存了唐代的音乐,宋代的杂剧、街市的傀儡歌舞,是宋代肉傀儡的遗存。它有完整的文学剧本、原始的表演形式、珍贵的傀儡造型和古朴的戏剧面具,对于认识宋金时期的演剧风貌和中国戏曲发生发展的历史衍变,有着重要的文化价值。

申报地区或单位:
江西省德安县

保护单位:
江西省德安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