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山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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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护范围:
    江苏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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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山杨梅果实圆形,果大,平均单果重15克,果面平整,紫红色,缝合线不明显,果梗细短,果蒂细小,肉柱圆钝致密,有光泽,风味浓郁,酸甜适口,略有香气,核小,可食率高。

2.1 地形地貌 苏州市西北部的大阳山系国家级森林公园所在地(江苏大阳山国家森林公园),青山绵绵,林木葱翠,森林覆盖率高达88.64%,是苏州的“城市绿肺”。树山杨梅的种植保护地域位于大阳山的北麓、太湖水网平原东部,三面环山,一面傍水,山体植被茂盛,生长有松树、杉树、果树、茶树和其他杂树杂草,西濒碧波万倾的太湖,山水秀色,生态环境优异。 2.2 气候特征 通安镇的气候属于中亚热带北缘,季风气候过渡类,一二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在2℃至4℃之间,年极端最高温在39℃左右,极端最低温度在-6℃左右,四五月份的春雨,六七月份的梅雨和九月的秋雨是三个比较明显的雨季,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68%左右。 因受太湖水体的调节作用,树山杨梅的种植保护地域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约1080毫米;日照充足,全年日照天数约219天,年日照百分率为60%;无霜期较长,全年无霜期约为250天。 2.3 土壤特点 树山杨梅的种植保护地域的土壤以黄棕土为主,土地肥沃,养分充足,pH值约为6.2,有机质含量3.05%,适宜杨梅生长。 2.4 灌溉水源 树山杨梅的种植保护地域的灌溉水源为自然雨水。

3.1 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 杨梅属于半阴性树种,选择海拔高度约50米、空气清新、水源清洁、土壤未受污染且周围无污染源、生态环境好的半坡山地作为树山杨梅的种植区域。 种植区域应当远离工矿区域和公路铁路干线,在产地周围无工矿污染源,并以河流、树林等作为树山杨梅与其他区域的缓冲地带,周边均为农业生产区和山林。 3.2 品种 树山杨梅的主栽品种为甜山。 3.3繁育方式 在惊蛰前后,采用切接法嫁接。砧木选用粗度0.6cm以上的实生苗,接穗选用健壮、无病虫害的1~2年生枝条,随采随用。应当使砧木和接穗的形成层紧密结合,确保苗木成活。 3.4 种植方式 树山杨梅种植区域为半坡山地。主要采用与茶、松、栗等树种间作的自然栽植方式,在杨梅树之间适当保留原有植被、自然生草或人为种植木本作物,与杨梅共存生长,改善生态环境。如果采用“自然生草”法,则冬季翻土时清除杂灌木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后,任其自然生长,待采前刈割以便于采收。 3.5 施肥管理 采后增施有机肥,适量补施钾肥。结果树株施有机肥25kg或增施硫酸钾0.5~1kg,采用条沟、环状和穴施方式,深20~30cm。 3.6 整形修剪 采用自然圆头形进行整形,以疏枝为主,增加透光度,控制树干高度。每年冬季疏枝,剪去密枝、弱枝、交叉枝和病虫枝,修剪下的枝叶清理出杨梅园,保持种植地域清洁。 3.7花果管理 采用匀花匀果的方式。结合春季修剪,对花量过多的树,疏除部分结果枝,进行匀花; 5月上旬开始,每结果枝留2~3果,进行匀果。 3.8 灌溉排水 以天然雨水为主要灌溉水源,并修建蓄水池,借助山坡坡度设置排水沟自然排水。 3.9 病虫害管理 杨梅病虫害较少发生,加强日常栽培管理,采用绿色防控措施,冬季做好清园工作,保持树山杨梅种植地域良好的生态环境,提高树体自身的抗逆能力。 3.10 采收期 杨梅果实成熟后即可采收,通常为每年6月中下旬。 3.11 采收标准 果实呈紫红色,果面平整。 3.12 采收方法 分批采收、随熟随采。人工手采、轻采轻放。针对树体高大的也可在树边搭建支撑架采摘。 3.13 包装和运输 采收的果实应当及时分级包装,包装主要采用竹篓,底部和上部宜垫衬蕨叶。采收后为保持新鲜度,冷链运输,运输建议不超过24小时。 3.14 生产记录制度 生产经营者应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和保存树山杨梅从生产到销售的相关信息,包括土壤处理、品种、栽培措施、施肥管理、病虫害管理、采收日期、包装日期、运输日期、销售对象等事项。

产品特征:
4.1 感观特征 果实圆形,果大,平均单果重15克,果面平整,紫红色,缝合线不明显,果梗细短,果蒂细小,肉柱圆钝致密,有光泽,风味浓郁,酸甜适口,略有香气,核小,可食率高。 4.2 内在品质 可溶性固形物≥11.5%,可食率≥93%、可滴定酸(以柠檬酸计)≤0.50g/100g,维生素C≥4.5mg/100g,膳食纤维≤3.0g/100g,氨基酸总量≥0.40%。 4.3 质量安全规定 树山杨梅生产严格遵守江苏省、苏州市制定的地方标准,产地环境、肥料使用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制定的绿色食品行业标准,规范性标准文件引用如下: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1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十)》 DB32/T 1939 《杨梅生产技术规程》 DB3205/T 019 《无公害农产品 杨梅生产技术规程》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包装规定:
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均可向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农林服务中心提出使用树山杨梅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填报《标志使用申请书》,提交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其他必要性证明材料和文件(应包括质量安全检测报告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获准使用树山杨梅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与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农林服务中心签订《标志使用协议》。该协议生效后,生产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在其产品或包装上统一标注“树山杨梅”及其农产品地理标志编号和组合图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树山杨梅地理标志负有监督管理职能,定期对登记的树山杨梅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鼓励和支持其他单位和个人对树山杨梅地理标志使用进行社会监督。

证书持有人:
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农林服务中心

地域保护范围:
苏州高新区通安镇所辖树山村共计1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0°26′49″~120°28′29″,北纬31°20′57″~31°22′30″,种植面积333公顷,年产量4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