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舞(鲤鱼灯)

鲤鱼灯舞最早兴起于梅州市大埔县百侯镇的侯南村,该村族人杨缵绪于清乾隆22年(1757年)任陕西按察使,据传是他从陕西传回大埔的,距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现主要分布于该县的百侯镇及西河、湖寮镇的部分乡村,在和平、连平县一带也有流传。

鲤鱼灯舞的主要道具为一雄四雌5条鲤鱼,雄鲤为青色,雌鲤为红色或橙色,均为三尾锦鲤造型,以竹篾编扎,长约3尺,外糊纸或布加彩绘,头、尾两节能灵活摆动,因在鱼眼和鱼腹中都装点着大小不同的灯,故名鲤鱼灯。表演由1人舞雄鲤,4人舞雌鲤,俗称“五鲤五锣”。主要情节是带有传统习俗特征的“五鲤跳龙门”,有“群鲤嬉春”、“比比交尾”和“鲤跳龙门”三个舞段。夜间表演时只用鲤鱼道具中的灯光照明,在朦胧隐约的氛围中,舞者挥舞道具,利用肩、肘、胯的多端变化,在各舞段中生动地模拟鲤鱼的平游、沉浮、戏水、嬉吻等动作,把群鲤出草、嬉戏、交尾、冲浪直至飞跃龙门的表情、神态和气势,表现得栩栩如生,优美抒情。

鲤鱼灯舞的音乐伴奏不拘一格,有只用锣鼓点伴奏,乐器为大鼓和马锣;也有用广东汉乐中的吹打乐伴奏,乐曲多为《庆元回》、《点绛唇》、《雁儿落》、《浪淘沙》等,舞蹈表演因汉乐的烘托而更显古朴、雅致。

在当地民间,鲤鱼被视为吉祥、丰年的象征,常用舞鲤鱼来迎新岁、贺新春、闹元宵,以寄托对未来的希望。改革开放以来,鲤鱼灯舞更从传统的5鲤小型舞蹈,发展为舞台表演的24鲤,以至多达80鲤的大型广场舞蹈。其传承历史,对研究岭南文化与中原文化的深厚渊源,是可贵的活例证。

随着时代的变化,大埔鲤鱼灯舞的生存条件也发生了改变,特别是传承后继乏人,如道具制作正濒临失传,亟待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申报地区或单位:
梅州市

保护单位:
梅州市